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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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双桥河镇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63Y/2021-0002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双桥河政字〔2021〕14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综合治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双桥河镇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切实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削减污染峰值,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结合双桥河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强化VOCs和NOx协同减排为核心,统筹推进PM2.5和O3协同治理。2021年,双桥河镇目标为PM2.5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控制在68微克/立方米,O3浓度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巩固提高,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职责

持续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治理,PM2.5浓度力争改善8%,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1.公共安全办(安监)。负责全镇域内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巡查治理裸露地块和易起扬尘的堆物,组织荒草收割,巡查治理园区外裕兴达铸造等8家工业企业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巡查治理二道闸和东泥沽仓库、原东泥沽工业集中地、英驰集团、原南房子工业集中地等区域内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新的“散乱污”企业趁虚而入

2.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企服)。负责园区内94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网格化巡查治理企业配套环保设施是否完备完好,是否正常运行,禁止无组织排放。重点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管,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等相关排放标准。落实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和错峰生产工作,重污染天气期间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占比的10%20%30%以上

3.综合执法。网格化巡查治理,持续加大禁止露天焚烧力度全面落实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等“六烧”禁止要求,巡查治理春节期间上坟烧纸,坚决禁止露天烧烤强化治理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全面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顿,跟踪运输车辆锁定源头和卸地,结合交通部门重拳打击遮挡牌照、不按指定路线行驶、苫盖不全、沿途撒漏等突出问题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的高压态势。

4.公共管理办(市容)。持续实施“以克论净”道路扫保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部位积尘浮尘。宝成老厂区周边区域和汉港路、津沽路等主要公路做到机械清扫每天2次、水洗路面隔天1次、洒水降尘作业隔天1次;如遇重污染天气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每天湿扫路面1次以上。

5.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盯紧建鑫伟业运输车辆,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牵头本部门结合综合执法对宝德福酒家、利和花园宾馆以及餐饮业门店油烟治理,网格化巡查油烟治理设备运行情况。

6.城建办。强化施工扬尘管理,监督检查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科学安排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每日10时至14时,原则上禁止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7.农服中心。无法实施清洁取暖且确实生活需要的未整合村住户,提前组织做好清洁型的需求摸排和供应工作,防止清洁型煤流入商户。重点检查治理西泥沽、西官房村农业种养殖用房散煤使用问题。

8.未整合村。在全面抓好本村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乡村公路扫保,重点清扫背街小巷组织做好清洁型的需求摸排和供应工作,保障无法实施清洁取暖且确实生活需要的住户禁止商业门脸使用各类燃煤。东泥沽村清洁型煤供应点要把好关口,做好供应登记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抓早、抓细、抓落实全面加大日常督查检查、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和深度,谁负责、谁监管,谁污染、问责谁。

2.执法监管。各部门要真正用好“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执法模式,对久查不改、顽固不化的,严格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治污。

3.考核问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村居评星定级考核。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4.宣传引导。全方位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主动发声、专业发声、理性发声,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镇人民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5.档案留存。各部门、各村居日常检查治理工作要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整改前后对比影像和定期工作小结。公共安全办(安监)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督办清单,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完成整改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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