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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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咸水沽镇信访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8XH/2020-0003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咸镇政字[2005]6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咸水沽镇信访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



     咸镇政字[2005]65号                   签发人:王春生


咸水沽镇信访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


为贯彻新的《信访条例》,方便群众来信来访,规范信访工作,一是要畅通信访渠道;二是要强化责任制;三是要依法信访、接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按照条例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咸水沽镇信访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

一、党政主要领导信访工作制度

1、党政主要领导要把信访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每周听取一次信访情况的汇报,掌握全镇的信访动态,并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2、本镇内出现集访或重大疑难问题,群众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策,以便及时处理。

3、党政主要领导对全镇的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督察信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落实情况。

4、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本级信访部门的人员落实、资金落实、办公地点落实。确保信访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主管领导信访工作制度

1、主管领导要掌握全镇的信访情况,每周要向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的分管领导通报情况。

2、负责审批信访办草拟的有权处理部门的信访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并协调相关的分管领导。

3、重大的集体访、越级访和疑难信访问题,主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向党政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件或责任归属不明确的,主管领导一是负责协调;二是建议主要领导确定牵头领导或部门。

5、主管领导负责督察单位和部门严格按《信访条例》接访,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分管领导信访工作制度

1、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所发生的有权处理的信访事项,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2、对分管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了解处理的全过程,并对部门最后做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把关。

3、分管领导对镇分管部门信访办拟办的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进行督察,按照条例要求,按期给予信访人书面答复,不能按期答复的按条例规定进行延期。

4、对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点单位工作中发现的信访苗头要及时和主管领导沟通,有重大信访苗头要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四、镇信访办工作制度

1、要认真的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维护好信访秩序。

2、代表镇政府受理所属辖区内来信、来访、来电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3、对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情况、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要进行登记、分类,草拟有权处理单位部门,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无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人要给予告知书。

4、要掌握全镇的信访情况,按上一级政府的要求及时通报信访情况,有权要求各村、居及所属单位按规定汇报信访情况和苗头,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也可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5、要建立信访档案,对信访材料和解决处理的意见,都要存档保管,对信访人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人员要有登记存档材料,尤其是信访人事项办结签字手续等。

6、督促信访事项查办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信访人的答复。

7、信访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对信访人违反条例的行为要进行教育,宣传条例精神,尤其违反条例等二十条,经劝阻无效,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给予阻止。

五、分管部门信访工作制度

1、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接到分管领导交办的事项后要认真对待,进行研究、调查,按规定时间,对信访人答复,情况复杂不能按时答复的要提前5日内向分管领导申请延期。

2、分管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要写出调查报告,然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写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3、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牵头人要负起责任,其它部门或单位要听从牵头人的安排,共同处理好信访事项。

4、分管部门或单位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要热情接待群众,不能推委、扯皮,在答复信访之前和之后要及时和区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沟通情况,征得他们的意见,以确保答复信访人的意见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六、村、居、镇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信访工作制度。

1、各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努力营造依法信访的环境,努力维护好本地区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所属单位是处理信访事项的第一关,要坚决贯彻“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好第一关口”。

3、各村、居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好信访工作。要有一名干部分工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初访要了解信访的情况,信访事项的要求,参与人数解决的办法,写成报告,报送镇信访办。

4、村、居所属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群众问题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暂时无能力解决的要做好群众的工作,涉及占地、拆迁、财务公开、干群关系等方面的敏感问题,要多从自身找原因,克服不足,纠正缺点,屡顺群众的情绪。

5、出现群众到镇或镇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信访,信访事项发生地的村、居所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认真办理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填写处理意见书。

6、咸水沽镇三个派出所,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辖区内的信访工作,努力维护依法信访的秩序。对于规模较大的集体访,各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群众的工作,对于违反《信访条例》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越级访、进京异常上访,各所要随时配合镇政府进京处理。

七、镇级领导班子联系点信访工作制度。

1、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负责的联系点的信访工作情况必须了解,经常和该联系点的主要领导沟通情况,排查矛盾和问题,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2、负责联系点的领导要同该联系点的主要领导负责处理该地区的信访事项,共同研究拿出处理意见,而且对信访事项要跟踪配合处理。

3、对于复杂较有影响的信访事项,不仅要亲自参与处理和跟踪配合处理,还要带领对口联系的部门,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八、信访事项接待、受理、处理程序。

1、所属辖区内走访、信访、电子邮件、信访电话都由镇信访办统一接待,信访办工作人员对来访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来访人员情况表),要记录好来访时间和信访人事项的主要内容,一般要求信访人员提供文字材料。

2、根据信访人的要求和镇政府的职权范围,信访办工作人员确定信访事项的受理或不受理,能否受理信访办工作人员要在十五日内告知信访人,并开具告知书。

3、信访办对已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及时拟写有权处理的单位和部门,交主管领导审核,根据信访事项的复杂程度,确定办结日期。最多不能超过两月,然后由信访办交给有权处理单位或部门的分管领导批示。

4、有权处理的单位或部门接到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后,根据分管领导批示进行处理。

1)调查核实情况,写出调查报告。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报送分管领导审查。

(4)处理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

(5)答复后,信访人要在书面答复存根上签署意见。

(6)有权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对信访人答复后要将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答复存根报信访办一份备查,如信访人拒不签署意见存根,部门或单位要写明情况并报信访办。

(7)对于事项复杂调查和处理需要,延长的按第五项制度第一条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 政府 信访 工作制度 工作程序

                                                 (共印60份)

  

咸水沽镇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2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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