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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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设立校长奖励基金的决定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8XH/2020-0007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咸镇政发[2009]3号
主    题 :
财政审计\行政收费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要求,为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吸纳更多的优秀管理人才为咸水沽镇的教育事业服务,促进全镇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决定设立校长奖励基金。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咸镇政发[2009]3号


  

关于设立校长奖励基金的决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要求,为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吸纳更多的优秀管理人才为咸水沽镇的教育事业服务,促进全镇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决定设立校长奖励基金。

一、    奖励基金来源

从2008年起,按照校均5万元标准,镇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共计45万元,用于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工作的奖励。该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责成镇中心校统筹管理和使用。

二、    奖励范围

1、镇属中小学现岗校长;

2、现岗副校长、校长助理;

3、经教育局党委、镇党委批准的学校现岗中层管理人员。

三、指导原则

(一)遵循“不碰红线、确保底线、争取出线”的原则。

   1、红线――不碰红线。红线是警戒线,属于一票否决(是、否)。按照依法办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因个别人员的违规造成的学校违规现象,如果校长在事发前或事后主观上作了最大努力,主动化解矛盾,使得负面影响得以有效控制,可酌情降档处理。

2、底线――确保底线(达标、不达标)。底线是基本线,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必须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入学率、巩固率等工作指标。

3、出线――争取出线(重点奖励)。出线是效益线,要求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突出成果与效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涉及绩效奖金和特别奖金)该项奖金主要用于基础奖金、绩效奖金未涉及到的内容。旨在鼓励校长在学校管理工作上创新思路,发展特色。

(二)完善“分级分类按比例评定”的原则。强调激励与制约相结合。一要考虑学校之间横向比较,二要考虑学校纵向发展,调动每位校长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遵循“综合评价与专项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年度内学校工作取得突出进步和重大成绩的校长,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四)该方案总的原则:奖励学年度内学校各项工作取得进步或保持高水平的校长。

四、奖励基金考评内容和具体要求

校长奖励基金的使用包括三项:1、校长奖金。2、学校其他管理人员奖金。3、特别奖金。

(一)校长奖金分为:基础奖金、绩效奖金。

1、基础奖金考评具体要求。

(1)学历及培训。现任中学校长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校长须具备大专学历,50岁以上校长可适当放宽。积极参加并按期完成校长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今后聘任校级干部将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校级干部任职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2)业务能力。校长本人应在1―2门学科中具有较高造诣,能够指导中层人员及骨干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今后聘任的校长、副校长应是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教师,在市、区教育领域应有一定的影响。)

(3) 依法办学。学校办学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上级部门提出的各项纪律要求,招生、考试、收费没有违纪行为。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打折扣。

(5) 团结协作。维护咸水沽镇教育整体形象。学校之间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增进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干群关系融洽。

(6) 言行规范。言谈举止符合校长职业要求,一言一行应为教师楷模。

(7) 基础奖金发放将适当考虑学校办学规模。不同规模学校校长基础奖金有所区别。

2、绩效奖金考评内容

(1)基础工作。要确保年度内上级下达教育教学各项指标的完成,学校基础性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整体工作。主要参考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成绩。在充分考虑镇内学校之间办学规模、条件、师资配备、当前办学水平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与不同学校分别商定不同的目标。按照达标、超标、突出进步三个档次进行表彰。

(3)教育教学工作。小学主要依据抽考成绩、毕业班考试成绩。中学主要依据中考成绩以及学生基础道德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效果。在充分考虑镇内学校之间办学规模、条件、师资配备、教学质量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与不同学校分别商定不同的目标。按照达标、超标、突出进步三个档次进行表彰。

(二)学校其他管理人员工作考评办法

各中小学要在镇中心校的指导下,参照校长工作考评及奖金发放办法,结合各校情况制定考评方案。报送镇中心校批准之后施行。

(三)特别奖金。

该项奖金主要用于基础奖金、绩效奖金未涉及到的内容。鼓励校长在学校管理工作上创新思路,发展特色。

五、奖励基金发放办法

镇中心校负责奖励基金的考核与发放,负责制定考核细则。三项内容分配比例为:4.5:4.5:1。

1、校长工作奖金占校长奖励基金的45%。具体到每位校长的年度奖金发放额度,要依据镇中心校对校长的年度考核分数确定。校长工作奖金分配比例:基础奖金20%、绩效奖金80%。基础奖金、绩效奖金每学年度结束时一次性发放。

2、其他管理人员工作奖金占校长奖励基金的45%。根据全镇各校中层人员总数,核算出每位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的奖金额度。参照校长奖金发放办法执行。

3、特别奖金占校长奖励基金的10%。该项奖金主要用于基础奖金、绩效奖金未涉及到的内容。鼓励校长在学校管理工作上创新思路,发展特色。

5、镇中心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具体实施。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镇中心校专题汇报。

6.该方案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校长奖励   基金   决定

                                            (共印4份)

咸水沽镇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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