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镇政发[2010]7号
开展咸水沽镇防范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
活动实施方案
各职能部门、各企业:
根据津南安监管字[2010]4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促使全镇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全面提高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能力,减少硫化氢中毒事故,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本次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活动主要范围是造纸、食品加工、酿酒、船舶修理、楼宇物业管理、餐馆饭店、市政排水、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
治理重点是对地下管道、涵洞、沼气池、污水处理池、居民小区化粪池及农村户厕改造化粪池施工作业和各类储罐、反应塔、反应釜及饭店、学校食堂地沟、农业用水井等安全隐患问题。
重点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作业方案及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救预案、检测设备、设施、应急工具(包括:防护绳、防毒面具等)是否齐全,是否制定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一)安监站:
负责镇域内的食品加工类企业、造纸、船舶修理、酿酒等企业的安全检查。
(二)三产办:
负责镇域内的餐饮业的安全检查。
(三)咸水沽建筑公司和南洋装饰公司:
负责地下施工和深基坑作业安全防护等安全检查。
(四)教委:
负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
(五)农委:
负责农村地下井、大型养殖场、沟渠清淤的安全检查。
(六)市容环卫办:
负责农村沼气池、农村户改厕化粪池、市政排水、卫生垃圾等安全检查。
(七)街道办:
负责社区地下井、化粪池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四、治理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0年3月15日至4月14日)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媒体和手段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毒性、可能存在硫化氢场所的识别、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的安全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
(二)自查和督查阶段(2010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对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场所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凡进入密闭或半密闭的塔、沟、池、釜、罐以及下水道,污水处理井等危险作业场所作业时,必须填写安全作业操作票,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上述危险场所作业前,首先应判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其次作业人员必须配戴自给式呼吸保护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化学护目镜、安全带、救生带等,必须有专人监护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固定封闭式的沉淀池应装设固定的机械、通风系统,并在开口上方安装安全网,不宜装设固定式通风系统的,必须配备移动或便携式的通风设施。
(四)对进入上述危险场所作业时,还应注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不要使用明火照明,禁止吸烟,不要使用可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不要使用不防爆的照明灯具和电气,不要穿非防静电服。
各职能部门,要在这次安全检查中,根据分工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坚决杜绝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将《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表》及整改方案于5月中旬报镇安监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防范 硫化氢 实施方案
(共印40份)
咸水沽镇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