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名    称 :
辛庄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1005/2020-000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辛党字[2004]16号辛政发[2004]2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意见.

 
  

辛庄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殡葬改革工作是移风易俗的大事,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规划目标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要做到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工作落实。
  (二)实行火化目标
  各村建立死亡人口统计上报制度,实行月报、季报、年报,不得谎报、漏报或不报。杜绝土葬。今后,各村年火化率要保证达到99.9%。
  (三)安置骨灰目标
  合法安葬骨灰,骨灰可存放公益性骨灰堂内,或安置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公墓内,也可以深埋。在公墓之外深埋的,禁止设置坟头和标志。
  各村要加强对骨灰存放的管理,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把骨灰存到镇骨灰堂。
  (四)清理乱埋、乱葬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合法公墓以外的坟头,要摸清分布区域及数量,制定出具体的清理方案,逐步落实。
  今后我镇主要河流两侧、主要公路两侧、耕地及镇工业园区内的坟头及碑志,一律消除平毁,不得再起新坟头。分四个阶段实施:
  1、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                    3月       24日      ----               3        月31        日      
  2、自平自改阶段:             4月       1日      ----               4        月25        日      
  3、集中整治阶段:             4月       26日      ----               4        月29        日      
  4、考核验收阶段:             4月       30日      ----4月31日
  (五)改革丧俗目标
  各村要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移风易俗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信息网络,并切实发挥作用。各村属地内禁止在丧事中搞“吹打念经”、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丧事活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殡葬改革要纳入评选文明单位、小康村的评比、干部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区、镇对殡葬改革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六)管理丧葬用品市场目标
  镇政府负责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到监管制度落实,治理措施得力,视本辖区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凡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丧葬用品店,必须按规定范围经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及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制作销售纸人、纸马、纸轿、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净化丧葬用品市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整体推动,把殡葬改革纳入社会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镇政府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葛汝兴,副组长:刘作信,、孙学成、朱树香、徐静江、石文会。成员:张畔恒、王巧兰、肖玉凤、郝印来、刘泽、杨树坤、侯坤芳、王宝泉、杨金柱。负责领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要落实镇、村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抓出实效。要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协调关系,确实保证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深入宣传,开展教育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基本经验。要把殡葬改革与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三步走”战略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普及法律知识,做到家喻户晓。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单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措施并举,坚决查处一切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保证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四)健全组织,建设网络
  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形成镇、村殡葬改革工作网络,要确定工作目标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的奖惩办法,要安排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殡葬法律法规的人负责殡葬改革工作。
  同时,各村要积极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有关殡葬改革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经常加强理事会成员的思想、政策、业务、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目标管理,严格奖惩
  各村要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目标,镇政府每年对各村进行一次定量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给予相应奖惩。同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今后,凡是殡葬改革工作不能达标的,不能参加评选优秀、先进、劳模和文明单位活动。
  (六)强化督察,狠抓落实
  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察力度,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切实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专项督察,对违反殡葬改革工作要求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殡葬改革  实施意见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