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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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1005/2020-0002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辛政发[2007]4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国庆节将至,为增添节日气氛,贯彻落实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一年有突破、三年要变样、五年超百亿”的奋斗目标,以“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津南 ”为主题,做好 “十一”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各村、企事业、学校团体、各主干道商业门脸及物业小区等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插挂国旗、彩旗、开启夜景灯光工作。以渲染喜迎“国庆”的欢乐节日氛围。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

  

各村、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增添节日气氛,贯彻落实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一年有突破、三年要变样、五年超百亿”的奋斗目标,以“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津南 ”为主题,做好 “十一”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十一”期间要插挂国旗、彩旗。全镇各村、各单位、物业小区等公共场所,要按照《国旗法》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规定插挂国旗、彩旗。

2、“十一”期间要开启夜景灯光。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夜景灯光布置工作,达到五彩缤纷,灯火辉煌。

二、工作安排

1、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插挂国旗、彩旗的准备工作,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国旗、彩旗装置和不符合标准及已褪色、破损的国旗、彩旗,确保插挂国旗的严肃性。

插挂国旗、彩旗的时间为                    2007年       9月       30日      至             2007年       10月       8日      。

2、已建成夜景灯光设施的单位要提前做好夜景灯光灯源、灯具的检修工作,在             9月       28日      前维修完毕,确保夜景灯光完好率、开启率

夜景灯光开启日期为:             2007年       9月       30日      至             2007年       10月       8日      。每天开启时间为19:00时至22:00时。

三、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学校团体、各主干道商业门脸及物业小区等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插挂国旗、彩旗、开启夜景灯光工作。以渲染喜迎“国庆”的欢乐节日氛围。

2、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市容委及镇政府办、综治办、市容办将于             9月       29日      对各单位节日布置情况进行检查,节后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国庆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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