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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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辛庄镇关于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1005/2020-000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辛政发[2006]8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及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我镇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出关于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本方案自2007年2月16日起实施。

辛庄镇关于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及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我镇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充分发挥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巨大作用。

    二、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各项内容

    1、建立机制。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发展及教育经费落实情况。镇财政所和镇中心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保障落实。镇中心校要严格依照天津市《关于修订天津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经费标准做好全镇四所小学年度预算工作,并报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根据预算,按月拨付经费到镇中心校,再由镇中心校根据各校预算按月拨付。其中镇财政所和镇中心必须做到及时、足额拨付,并将每月拨付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公开力度。

    镇政府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制度,并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镇财政所和镇中心校之间要相互监督教育经费的拨付情况,同时对各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检查,使教育经费得到正确的使用,做到不乱用、不挪用。镇中心校还要对各校上报的年度预算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查,做到不虚报、瞒报,漏报,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严惩责任人。各校要定期主动向领导小组汇报经费使用等情况,真正发挥教育经费的作用,确保我镇的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4、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保证教育经费改革落实到位的同时,要致力于教育事业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小学课程改革步伐,促进我镇教育的均衡、快速发展。

    三、加强领导

1、镇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应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分担责任。

    2、镇成立保障教育经费领导小组。 

  长:李学义

副组长:刘作信

  员:范俊礼、朱树香、唐巨利、王同胜。

   四、  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006     年2月16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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