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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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建立村级安全、消防、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协管员及义务消防队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1005/2020-0006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辛政发[2009]85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为了加强村级安全、消防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有效落实各级领导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切实将安全生产经营、消防、食品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真正落实属地管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对各村村委会换届后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关于建立村级安全、消防、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

安全协管员及义务消防队员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

为了加强村级安全、消防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有效落实各级领导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切实将安全生产经营、消防、食品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真正落实属地管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对各村村委会换届后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要成立领导小组,白塘口村、前辛庄村、高庄子村、上郭庄村的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其他村的领导小组由3人组成。

二、各村食品安全监控点要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协管员主要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三、各村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每村6人,义务消防队队长原则上由治保主任担任。

四、各村需建立消防器材室,消防器材室面积不小于20m2,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灭火器、破拆用工具、消防手台泵、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器材等,并设专人按相关要求管理。

注:1.上报表格一、二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2009年6月5日前上报到辛庄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站);

2.消防器材室及配备的器械,各村要单独上报配备计划,同上报表格一、二同时上报到辛庄镇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震  联系电话:88531855。

附:1.上报表格一:辛庄镇   村安全、消防、食品安全监控点领导小组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名单

    2.上报表格二:辛庄镇   村义务消防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八

       主题词:安全  消防  食品安全  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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