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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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辛庄镇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1005/2020-000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辛庄政报〔2013〕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镇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良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用药安全,根据津南区两节两会食品安全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辛庄镇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良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用药安全,根据津南区两节两会食品安全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工作报告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环节: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药品经营环节。

(二)重点品种:粮、油、肉类、蔬菜、水果、食盐、奶制品、豆制品、海产品、饮料、酒类和儿童食品等市场需求量大、消费集中度高、反映问题多的食品及药品。

(三)重点区域:农村、还迁小区、学校及周边地区、超市、小卖部、药店等人口密集区。

(四)重点场所:各类食品经营市场、小作坊、小餐馆、畜禽养殖场、药店等。

(五)高风险整治内容:一是严查“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销售等行为,坚决取缔散装食用油的非法灌装、经营和使用。二是严查“假酒”的非法灌装、销售行为;三是严查病死猪病死鸡非法屠宰销售行为,清查“速生鸡”违法养殖行为;四是严查制售假劣海参、鱼翅等高档海产品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过期药品、劣质药品及假药的销售行为。

三、主要工作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要按照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监督检查。

(一)农产品环节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重点对农药、兽药以及“瘦肉精”、“三聚氰胺”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加大对农产品、畜禽、水产养殖基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使用未经处理加工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重点对中小型生产企业及做快餐企业的原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做到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回收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违法行为。

(三)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农贸市场、小卖部和超市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销售台帐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无合格证明的食品上市流通;严禁销售“三无”散装食用油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

加强对餐馆、早点部和酒楼的监管。重点检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原料进货是否索证,加工生产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消毒是否规范,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肉及其制品。特别是对餐馆酒楼的年夜饭、农村集体聚餐,要做好登记和留样工作,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与碧海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清运合同。

(五)畜禽屠宰环节

加强对畜禽屠宰的监管,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畜禽屠宰黑窝点,严防病死畜禽及其制品流向市场,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涉案线索,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侦破重大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储存、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工厂;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方针开展联合打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假劣食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摧毁整个犯罪网络。

(七)各职能部门、各村监控点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监管

凡属餐厨废弃物,必须与碧海公司联系,由碧海公司回收并处理,任何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物不得私自转给畜牧养殖户喂养畜禽。

(八)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药品一律按照经营许可的范围经营,严格进货渠道,不准收购和任意购买不正当来源的药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经营药品的法律法规,严格进货手续,严格销售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要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特点,按照责权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合理、措施得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争取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实行“黑名单”制度。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社会公众网络等媒体,开展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家庭“四进”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要根据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区在药品方面的要求,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要加强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按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上报。

(五)加大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

镇食安办要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市场动态,通过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督察,强化各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整治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不扎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将按照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013年1月15日

    联系人:魏震,联系电话:88531855

 

津南区辛庄镇食品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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