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辛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多部门联动,促进我镇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圆满完成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现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调整如下:
财政所 工 委 综治信访服务中心 计生办 派出所
卫生院 建 委 农 委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中心校
民政办 团 委 妇 联 武装部 工 会 社区办
文化广电服务中心
2013年4月17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机构调整 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