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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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小站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98H/2020-0012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小站政报〔2014〕98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下发的学习方案、计划,按时参加我单位领导干部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决定》的活动,全面系统准确掌握修改的相关内容;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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