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葛沽镇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5


葛沽镇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野生动物

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我镇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买卖、食用、加工、贮藏、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安全,维护生态平衡。达到野外无非法猎捕,人工无非法驯养、繁育,餐馆、饭店无非法食用,市场及市场以外无非法交易,路上无非法运输。堵死销赃、收赃渠道,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二、行动任务

1. 强化日常巡查。

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和候鸟迁徙通道,特别是湿地、森林、餐馆、市场、厂房、养殖场、食品加工和工艺品加工场地、居民住所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2. 强化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

发现猎捕工具立即拆除、收缴,对涉案个人或组织,立即组织追查,严格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大棚房内进行养殖的进行了全部清理。

3. 强化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活动的监管。

我镇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活动进行了彻底清理,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镇域内进行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活动。

4. 强化对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

对全药店、医院、交易市场和餐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未使用专用标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无合法来源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利用活动,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加强对宗教放生活动管理,引导信众依法理性放生。对野生动物买卖类网络信息的监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查处。

5. 强化对野生动物运输环节的监管。

实施运输场站源头防控,对公路、运输和物流园区进行检查,严禁运输、寄递无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涉嫌违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立即加以控制并通报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6. 强化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

对各类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资源、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及其栖息地进行检查,建立栖息地档案。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了此项工作,我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翟学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郝印杰、杨荣、陈希云、张双林、王春茹、董玉彬、张宏、张俊芳、孟祥冀、孙文瑞、桑海燕、袁锡道、赵英皓、韩中志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成员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共服务办(卫计)、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网格化管理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各村(居)。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镇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对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配合区有关部门进行采样监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对非法捕杀及非法养殖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打击。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域内开展排查整治,对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实施运输场站源头防控,对公路、运输和物流园区进行检查,严禁运输、寄递无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涉嫌违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公共服务办(卫计)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域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负责对镇域内所有的餐馆、超市、集贸市场进行监管,严禁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禁活禽销售和宰杀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网格化管理中心通过网格化管理在镇域内防范镇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办(卫计)开展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负责利用公众微信平台进行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宣传,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禁捕禁食。

各村(居)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排查工作,并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禁捕禁食,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五、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8月24日-9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部署相关工作。第二阶段10月1日-1031日对镇域内的农地、林地、路边摊位、市场、闲置厂房、餐馆、饭店、食品加工厂、库房、冷库、道路运输等进行摸底排查,将查出的线索、案件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进行有目标的定点打击清除和重点检查,收缴违法工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情节严重违法人员进行询问,拘留、立案侦破或移交检察机关。

六、工作要求

1.我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各类违法行为。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敢于碰硬,真抓实干,提升工作摆位,维护生态安全。

2.我镇要紧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具体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切实做到应管尽管,应查尽查,应治尽治。

七、设立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2)28690055   联系人:孙金福

 举报邮箱:jnqggz24@tj.gov.cn

       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