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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2 16:40

葛沽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针对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日常监督、重点排查,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总体目标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我镇监管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大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和经费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组织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

认真排查农产品安全隐患并监督整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对违反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防范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二)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开展农产品安全整顿。针对热点、难点农产品安全问题,高风险食品品种、高风险农资、重要节日食品安全市场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四、监管措施

(一)监管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的原则。

(二)监管重点

监管重点是农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农资企业等单位,包括运输、销售、农药使用等环节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建设,统一启用我镇农产品生产记录规范文本,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要求做好生产记录。二是整顿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市场联合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三是我镇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性(速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4800

五、执行方案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副镇长孟祥冀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建军同志担任成员:余贵立宋爱民甄彦敏、东玉明、郑学维、孙玺、高贤利、郭继强、郭晨旭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资料的整理、汇总、存档和上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于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追责,对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加强监管力度,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适时组织联合大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健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加强业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

(四)加强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强化镇、村两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违禁兽药(渔药)和其他违禁物质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加大蔬菜、水果等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葛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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