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葛沽镇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镇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 长:孟祥冀
副组长:李建军
成 员:宋爱民、甄彦敏、孙玺、东玉明、郑学维、高贤利、郭晨旭、郭继强
领导小组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五一期间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总体方案制定等工作的落实,确保五一期间我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对我镇农业、林业植物保护,农业种子管理,农药监督管理,肥料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条例监督执法,兽药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水产业行政执法,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产检疫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禁用农药专项整治。
一是对辖区蔬菜、农药经销点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蔬菜种植大户加强检查,规范农药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三是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药残留监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种植大户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强化蔬菜市场的监测力度。
(二)农药市场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检工作;健全农药经营户档案,实行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用药和农药法规的宣传指导。
(三)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一是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养殖户特别是散养户的抽检和巡查,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
(四)饲料专项整治。
一是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合格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产品,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三是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添加或超量添加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一是积极整顿兽药经营秩序,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及假劣兽药;二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督监测禁用药物、喹诺酮和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使用情况;三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对经营假劣兽药的单位实施处罚。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一是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四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在宣传方面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对制售假劣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曝光和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要加强值班,对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尽快办结、让群众满意。妥善处置好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安全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同时要加强农产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四、监督举报
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如发现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请向镇农服中心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2-28690055
电子邮箱:jnqggz24@tj.gov.cn
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