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葛沽镇2023年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实施方案
为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镇农膜、育秧盘等农用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降低残留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高标准农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农膜回收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有效防治农膜、育秧盘等农用塑料废弃物残留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农膜、育秧盘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强化“谁使用,谁回收”的农膜回收主体责任。并以“群众收集、有偿回收、集中处理”为基本模式,建立起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群众参与、推动督导的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力争做到2023年全镇农田残膜等农田塑料废弃物回收率超过90%。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统筹地膜污染的环境压力、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废旧农膜回收能力,系统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保障产业稳定、环境改善。
(二)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农膜、育秧盘使用特点,分区域、分作物重点抓好地膜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强化源头防控,推进机械捡拾和人工捡拾综合施策。建立废旧农膜、育秧盘回收、处置机制和体系,严防严控农膜污染。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农膜污染治理由镇农服中心负责,建立负责机制。各相关部门在镇农服中心的统一指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做好协同配合、监督指导农膜使用各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废旧农膜、育秧盘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引导公众参与,共同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覆膜源头减量,推广标准农膜应用。积极宣传贯彻实施《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GB 13735—2017)国家标准,推广使用标准地膜,为农膜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以蔬菜、西瓜为重点,推广应用0.01毫米以上的加厚地膜。
(二)推进农膜机械化捡拾和专业化回收。坚持“谁使用、谁回收”原则,推进农膜使用者履行回收义务,全面推进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
(三)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推动农膜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期限使用地膜和棚膜。种植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膜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2023年,津南区拟建立1个农田残膜回收网点。
(四)加强农膜回收执法。镇农服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纳入农资打假行动。镇农服中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联合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未在农膜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地膜废弃物、农膜回收率低于当年指标任务等情形依法进行查处。
五、进度安排
5月— 7月,完成2023年覆膜地块面积统计,制定区、镇两级年度实施方案。
7月—11月,区、镇两级组织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和监督检查。
12月,完成对2023年工作进行年终总结,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区农服中心。
六、扶持政策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14号),财政补助资金按“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管理,农膜回收利用属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大专项中“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出方向。按照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原则,津南区以本区投入为资金来源。
2023年度区级补助资金预算4.8万元,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补助4.8万元。
回收补助:
按照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工作面积0.12万亩计算,区级补助资金预算4.8万元。
1.补助标准:40元/亩。
2.补助方式:机械捡拾或人工捡拾。
2023年津南区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工作资金使用计划表
名称 | 补助标准 | 补助规模 | 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内容 |
回收补助 | 40元/亩 | 0.12万亩 | 4.8 | 用于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补助。 |
合计 | 4.8 |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2023年津南区葛沽镇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镇财政所、市场监管局所、镇环保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逐级落实责任
镇农服中心负责农膜等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等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建立台账档案、农田残膜回收设备的协调和支持、开展督导检查、核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镇农服中心做好此工作执法处罚以及监督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督检查,协助区农业农村委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葛沽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市场检查,从源头控制不合格地膜销售,配合提供2023年不合格地膜销售检查工作小结及检查记录。
镇环保办负责监督回收、运输等环节,确保不形成二次污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开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宣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引导规范农民使用加厚地膜,提高社会公众对农膜回收的认识。及时总结和宣传农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技术、好经验、好效果,加强与先进地区的学习交流。
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