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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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全力确保重点时期安全稳定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2 10:10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全力

确保重点时期安全稳定的通知

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我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正在深入开展,防汛工作已全面进入迎汛状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工作要求,全力维护重点时期安全稳定,葛沽镇研究决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全力确保重点时期安全稳定的通知》,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确保安全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为之振奋,人民群众欢欣鼓舞,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确保会议胜利召开和会议期间安全稳定,是极其严肃的政治要求、极其明确的政治任务,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充分认识天津作为首都政治和安全“护城河”的特殊定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要保持思想警觉,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清醒认识当前复杂环境下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和实际行动成效,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专题研究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具体要求传达到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每个层级,将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一线的每个末梢。一是党政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部署安排,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安全集中治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兵把口,带队开展暗查暗访、督导检查,协调推动隐患整改清零。二是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原则,培训、熟知、运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垂直组织能力,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发挥统筹作用,全面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事故多发成因和高发类型,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销号整改;要落实领导分片包保、部门专责盯守等措施,发动社区网格等基层力量全面参与安全集中治理。四是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督促企业全面辨识在制度管理、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学习运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对于屡查屡犯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坚决采取“一案双罚”、提级调查等措施,保持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十大领域”

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紧盯高危风险、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关键部位,严厉打击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足“除大隐患、防大风险、控大影响”,确保安全稳定。

(一)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治理。聚焦特殊作业、承包商管理、异常工况处置、检维修等重点环节,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落实夏季防高温、防雷、防静电和防汛措施;严查危险作业前未经审批,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指挥并由不具有资格人员实施作业等突出问题;严处未针对极端天气等不利条件开展风险研判、未落实易挥发、遇水反应、自分解放热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措施,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条件或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未对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和风险交底,以及未全面辨识风险而盲目处置异常工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治理。聚焦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突出风险隐患,重点治理燃气管道老旧更新改造施工中未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未对燃气厂站、管道、调压装置及阀门(井)等附属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未及时清除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未开展燃气管道、阀门(井)泄漏检测,未落实防范外力破坏燃气管道“八个一律”和“六方主体责任”,未对建筑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未进行地下燃气管道勘察探挖,未采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措施,未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有效监控施工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酒店、民宿、农家院等燃气用户加强使用安全管理。

(三)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集中治理。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全链条,严查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等行为;严惩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和“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和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黑作坊;加强民用建筑架空层安全巡查,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纠治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四)深化工贸企业安全集中治理。紧盯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严查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未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未经风险辨识或存在事故隐患情况下冒险作业、使用未经检测或有缺陷的设备设施、接触未采取安全措施且运转的设备设施和物件、未挂操作牌进行设备设施停机检维修作业、未经许可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危险作业、未经联系确认情况下停送能源介质或启(停)设备、关闭取消设备设施报警联锁及安全防护设施、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现场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处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承揽工程、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五)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冷库仓库、养老院、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占堵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隐患问题;聚焦沿街店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单位、小场所,严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私搭乱接电线、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等隐患问题;严处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外窗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妨碍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治理。聚焦城乡房屋建筑,加强自建房、城市危旧房、城市建成区C、D级危险住房和农房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紧盯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部位和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基坑、盾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防护、大型机具管理,严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齐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严打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深化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治理。聚焦道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公路等领域,“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农用车辆、网约车、临时包车开展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车辆性能和运营状态检查,严厉打击“黑客车”“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铁路周边沿线安全保护区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作业、穿越油气电管线,私设道口等影响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非法进京行为。

(八)深化油气管道保护安全集中治理。聚焦油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修建构筑物、未申请许可进行穿跨越油气管道施工作业等重大隐患,组织开展油气管道保护重大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及时消除管道占压风险隐患;加强管道与其他线性工程相遇相交关系处理,加强对已办理许可的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准确辨识油气管道保护中的风险隐患,并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道外部安全。

(九)深化文化旅游安全集中治理。聚焦旅游客运、旅游景区、文旅活动、游乐设施、文化场馆等领域,加强旅行社、旅游包车、租车管理;严查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娱乐场所、演出剧院、公共文化单位等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疏散路线示意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提示等指示标志,封堵、遮挡外窗或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等问题;加强A级旅游景区等高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运营,确保将相关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严厉打击大型游乐设施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深化城市运行安全集中治理。聚焦城市供水、供电、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对水厂和供水管网、表井、阀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配电变压器、高压开关、供电设施、输电系统、通信设备、线路、配套设施等的检修维护,接到报修信息后及时组织抢修,确保运行有序。加强道桥、供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巡查,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的附着物管理,严防大风天气发生倒塌、坠物等事故。

四、坚持同步发力,着力强化“五项措施”

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统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注重总体谋划、有序衔接、一体推进,强化安全集中治理保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部署。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根据上级部署和季节性、活动性风险特点,认真制定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和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包保责任或任务分工,细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集中治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建立工作协同推进的机制措施,全面部署发动、积极主动行动。区安委办将会随时跟进我镇工作进展情况,请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二)加强督导暗访。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督查督导、暗查暗访工作。要重点检查企业单位的安排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对存在工作迟滞、行动缓慢、形式主义等问题的企业单位进行严肃通报问责。要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直插企业一线,抽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由执法机关进行严厉处罚。在集中治理期间,区安委办成立督导组,深入各镇(街道)、园区、各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暗访,请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三)加强执法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将风险大、问题多、管理水平差的企业纳入执法重点,实施重点“包保”。要充分利用联合执法、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打击隐蔽性强或反复整治、反复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停产停业、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刑行衔接等措施运用,从严从重“一案双罚”,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局部停工或予以关闭。

(四)加强宣传曝光。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指导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安全避险逃生技能。要督促企事业单位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三违”行为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典型问题的警示曝光工作,营造高压氛围。

(五)强化应急准备。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高标准做好重点时期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提级值班值守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守,切实落实信息报送“灵、通、快、准”的要求,做到接报即报、即报即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要进一步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备足救援物资、前置救援力量,出现紧急情况迅速科学高效处置。要紧盯天气变化,加强气象会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叫应相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请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各社区于7月27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邮箱jnqggz31@tj.gov.cn。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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