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港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平安天津”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市委常委会关于“第一批申报试点”的要求,以《津南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由镇党委牵头,在全镇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运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为抓手,大抓制度机制,大抓基层基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枫桥经验”时代新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双港,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为推进镇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立双港镇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组 长: 郑生宝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张静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学文 人大主席
王德军 镇党委副书记
马兆平 镇党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吕永清 镇纪委书记
高 翔 镇党委副书记(兼)、双港派出所所长
宁培新 镇党委副书记(兼)、中铁十八局派出所所长
李绪林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黄淑兰 副镇长
邵艳民 副镇长
刘恒国 副镇长
郑哲明 副镇长
刘志农 副镇长
商晓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春英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炳英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赵 楠 党委委员
成员部门:镇纪委监委、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网络信息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团委、工会、妇联、武装部、人大办公室、教委、司法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安全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马兆平任办公室主任,赵东同志为领导小组联络员。
三、工作思路
确定市域社会治理“一三九六五”的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三个体制、九个机制、六个能力、五个提升”。锁定一个目标,即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三个体制,即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健全九个机制,即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健全排査化解机制、健全积案清零机制、健全经常性专项打击机制、健全重点人教育管控机制、健全全科网格运行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六个能力,即提高法规运用能力、提高防控风险能力、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科技应用能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五个提升,即提升市域政治安全风险化解水平、提升市域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水平、提升市域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和治理水平、提升市域公共服务水平。
四、治理手段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
(二)发挥自治强基作用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明确基层自治权界,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理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区级联审机制,把村“两委”打造成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建立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在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充分发挥镇人大的法律监督作用,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急需的制度需求,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规章,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制度机制规范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社会行为、破解治理难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市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着眼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充分挖掘市域内的优秀传统文化、优良革命传统,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陶冶道德情操。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落实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制度机制,创新社区(村)道德评议会、善行榜等平台,开展“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乡贤能人”等系列宣传活动,弘扬公序良俗。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载体。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将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及时上升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充分发挥市域技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等优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执行统一标准,打通部门、村居、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推动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镇域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以问题为导向,拓展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等应用模块,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加强对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产品开发与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建立安全防控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
根据《津南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双港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双港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现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为我镇开展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工作标准。全镇试点工作自实施方案印发后启动。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2年3月)
以《工作指引》为基本标准,根据3年时间节点,按照年度由党政办、公共安全办(综治)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任务时间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做到责任、措施、时限“三到位”,确保试点工作任务每年都有新进展,一项一项高质量按期落地落实。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
由镇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指引》开展全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查,各责任牵头单位对照《工作指引》开展各部门责任范围自查督查,并对镇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发现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村居进行反馈,并报镇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上下联动,及时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效,以确保顺利通过区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委对我镇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审核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1月)
2022年6月至9月,接受区委政法委对我镇进行的考核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委政法委报市委政法委审查验收,验收通过后,再由市政法委报中央政法委组织复审验收,中央政法委复审验收期为2022年10月-11月,以重点项目实地随机抽查等简化高效的方式进行。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港镇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搞好组织谋划、分类指导、推广经验、督促落实,运用专项组责任机制,组织推动镇各部门、各村居创新社会治理制度,构建全镇统筹、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在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开展实体化运转,统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实施。各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的同志是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站在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共同构建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社会治理任务。将市域化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办公室设置综合协调组、社会治理推动组、工作布局推动组、治理方式推动组四个职能组,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有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制定《双港镇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通知文件;2.协调推进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工作,依照《工作指引》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协调督促各部门、各村居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3.统筹调度、推进、汇总各专项工作组和各部门、各村居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提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4.全面了解掌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情况,汇总提出年度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要点,按照年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5.负责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查检査、工作考核、领导责任查究等;6.接受各部门、各村居向领导小组提出的市域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研究评估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7.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汇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提出推进试点工作对策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8.适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项工作组会议,承担会议相关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准备会议议题、议程和材料等相关工作;9.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0.负责全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内、外宣传报道;11.总结推广市域治理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开展评选先进和经验交流活动;12.负责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指导推动
加强分类指导,动态掌握情况,坚持领导分片调研制度,深入各部门、各村居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指出不足,督促整改,引导各部门、各村居科学安排计划、积极推进工作、按期实现目标。按照区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与时俱进动态更新《工作指引》,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动态调整、抓好落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针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部门、各村居要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不断深化拓展,总结升华,创造出更多的实践成果。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宣传推广各部门、各村居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加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重考核分值,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存在作风不实、效果不佳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影响工作大局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双港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0年版)》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