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双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双林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产业体系。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在全街现有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
到2023年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满足分类需求,略有余量;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
到2025年底,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垃圾分类工作需要,现成立双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主任由秦凤铁兼任,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庞仲欣 高 勇
副 组 长:宋宝顺 吴英华 朱新民 任美蓉 秦凤铁
刘海湛 周则虎
成 员:陆 星 刘 朋 赵树友 赵连洪 周 强
宫祥彬 郭媛媛 刘 娜 李松伦 吴镇江
高 军 张逢珍 武焕卫 李 丽 刘乃健
何 丹 王焕芳 郭章定 李 阳 陈子龙
高德旺 闫文婷 郑义磊 王 淇
三、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五)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各社区负责)
(六)切实从娃娃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到生活垃圾处理环节现场教学,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分工负责)
(七)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频次;各社区举办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季度入户宣传全覆盖1次;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加大机关单位、居民活动场所、小区广场、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公共管理办、宣传文化办、网信办、党政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负责)
四、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八)推动源头减量。邮政、快递等企业在本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采取措施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公共管理办、党政办、宣传文化办负责)
(九)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到2022年中,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方便居民和单位交投出售,对再生资源去向,数量建立台账管理。(公共管理办、各社区负责)
(十)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齐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简便易行,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公共管理办、党政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宣传文化办、社区建设办、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安全办,各社区负责)
五、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双林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十一)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高标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起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公共管理办、党政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负责)
(十二)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采取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的方式,逐步提升双林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精品示范小区要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精品示范小区应当配备专职、兼职督导员、引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年内创建一个精品小区。(公共管理办、各社区负责)
六、完善制度,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保障力度
(十三)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重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处理、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财审办、公共管理办负责)
(十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各级考核。同时,通过监督电话、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建办、纪工委、网信办、社区建设办、公共管理办,各社区负责)
(十五)强化执法检查。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压实属地街道执法责任,同时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执法队负责)
七、健全机制,压紧压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十六)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每季度参加1次社区垃圾分类活动,并列入社区轮值党员干部一项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创建工作。(党建办、宣传文化办、各社区负责)
(十七)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两级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成员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公共管理办、党建办、党政办、纪工委、宣传文化办、网信办、社区建设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化管理中心、执法队、财审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负责)
(十八)健全管理协同机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成员要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公共管理办、党建办、党政办、纪工委、宣传文化办、网信办、社区建设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化管理中心、执法队、财审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负责)
(十九)建立全街道统筹体制。充分发挥双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推进重点问题,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要发挥双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加强工作指挥调度,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发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和居民等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公共管理办、党建办、党政办、纪工委、宣传文化办、网信办、社区建设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化管理中心、执法队、财审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