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双林街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双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责任单位:网信办、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2.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单位:网信办、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二、紧紧围绕实施津南区“十项行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 积极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聚焦事关津南长远发展的重大领域,全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港产城融合发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中心城区更新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高品质生活创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十项行动·津南行动”,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绿色生态屏障、海河教育园区、国家会展中心“三张好牌”;绿色生态标志区、创新发展聚集区、会展经济功能区、城乡融合典范区“四区”,天津“绿谷”“智谷”“商谷”“悦谷”“四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改革发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4. 积极服务保障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推动我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大力宣传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党群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司法所、工会、各社区)
三、做好中期检查评估迎检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5. 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迎检工作。对照街道“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评估“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充分备战“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6.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通报自查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网信办、各社区)
四、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推动普法走到群众身边
7. 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抓住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和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办、公共服务办、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8. 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网信办、各社区)
9. 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以及反间谍、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安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大力开展刑法、刑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新业态普法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反传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等经济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及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土地管理、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毒品预防、反邪教、法律援助、社区管理服务、垃圾分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娱领域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公共安全办、社区建设办、网信办、工会、党群服务中心、妇联、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社区)
10.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责任单位:党建办、纪工委、司法所、各社区)
五、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11. 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增强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深化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普法需求的研判分析,提高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网信办、司法所、公共服务办、各社区)
12.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考试,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每年至少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一次。(责任单位:人大办、党建办、党政办、网信办、司法所、各社区)
13. 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有针对性地开展与青少年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网信办、司法所、党政办、团工委、关工委、各社区)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4.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建设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加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贯彻,让双林更文明,街道更美丽。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等,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责任单位:网信办、公共服务办、执法队、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社区)
15. 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作用。充分发挥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宣传作用,加强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普法宣传内容。继续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法治阵地建设,丰富标志性建筑、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法治元素,提高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让法治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责任单位:司法所、各社区)
16. 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力度。鼓励和引导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双林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继续参加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暨“抖音普法挑战赛 ”活动,提升普法原创短视频质量。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广泛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网信办、公共服务办、司法所、团工委、各社区)
17. 充分发挥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作用。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实现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法治传播。加强“文明美丽双林街”公众号普法专题专栏建设,加强普法宣传产品的供给遴选,广泛开展有内容、接地气、有温度、多维度的宣传报道,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责任单位:网信办、司法所、各社区)
七、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8. 深入推进法治社区建设。配合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总结经验和成效,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推进“法律明白人”规范化培养,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网信办、司法所、各社区)
19.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司法所、网信办、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各社区)
八、压实普法责任,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20. 突出普法责任落实。街道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作用,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持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全面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力度深度。(责任单位: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执法队、各社区)
21. 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强用好“双林小喇叭”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文明创建等各项考核评价工作做细做实。(责任单位:党政办、团工委、司法所、各社区)
附件:2023年双林街“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
附件
2023年双林街“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 单位 |
3月 | “3·8”国际 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 | 妇联 |
“3·15”消费者 权益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 公共管理办 | |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 团工委 关工委 | |
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 财审办 |
“4·15”全民 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 | 党政办 司法所 | |
“4·26”知识产权 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 | 公共管理办 | |
爱鸟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 | 公共管理办 | |
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 公共服务办 | |
5月 | “5·1”国际 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 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 | 工会 党群服务中心 |
“5·8”世界 红十字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 | 公共服务办 |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等 | 公共服务办 党群服务中心 | |
“5·12”全国 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等 | 公共安全办 | |
社区矫正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 | 司法所 |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 条例宣传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 执法队 | |
6月 | “6·1”国际 儿童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等 | 党政办 司法所 网信办 团工委 关工委 |
“6·5”世界 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 | 公共管理办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 | 公共管理办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天津市禁毒条例等 | 公共安全办 派出所 | |
7月 | “7·1”建党节 |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 党建办 网信办 司法所 |
8月 | “8·1”建军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 | 武装部 退役军人服务站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等 | 公共服务办 | |
9月 | 国家网络安全 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 网信办 |
“9·5”中华慈善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 | 公共服务办 | |
全民国防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天津市国防教育条例等 | 武装部 公共安全办 | |
“9·30”烈士 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 网信办 司法所 |
“10·16”世界 粮食日 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 | 党政办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 | 公共服务办 社区建设办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天津市消防条例等 | 公共安全办 |
“11·25”国际 反家暴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 | 妇联 | |
退役军人保障法 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12月 | “12·2”交通 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 | 派出所 公共安全办 |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 网信办 司法所 | |
安全生产法 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 公共安全办 | |
统计法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 | 财审办 | |
全年 | 民法典学习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 网信办 司法所 |
疫情防控 相关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 公共服务办 公共安全办 司法所 | |
平安天津建设 法治宣传 | 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等 | 司法所 | |
新时代 “枫桥经验” | 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 | 司法所 | |
扫黑除恶 专项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 派出所 公共安全办 | |
反传销专项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等 | 派出所 公共管理办 | |
打击电信网络违法 犯罪专项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 | 派出所 公共安全办 | |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专项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 | 派出所 公共安全办 | |
全年 | 信访法治宣传 | 信访工作条例等 | 公共安全办 |
食品安全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 公共安全办 | |
保密相关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 | 党政办 | |
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经济 相关法治宣传 |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 | 公共管理办 党政办 | |
统一战线工作 相关法治宣传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 | 武装部 | |
科学技术进步 相关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等 | 科协 | |
乡村振兴相关 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 | 党政办 | |
法律援助相关 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 | 司法所 | |
家庭教育 相关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 | 关工委 司法所 |
说明:
1.各部门、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项目,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2.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3. 各部门、各社区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责任清单开展宣传工作,双林司法所将予以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