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方面下功夫,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津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把握好对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时对标对表、处处跟紧看齐,见态度、见行动、见效果。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津南行动”
3. 服务“十项行动·津南行动”深入实施。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积极服务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全面推进、高品质生活创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十项行动”。将普法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十项行动·津南行动”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司法所、社建办、党政办、各社区
4. 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广泛倾听企业和群众的诉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入点,提高专项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整合区域普法资源,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好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党群服务中心、经发办、司法所、工会、各社区
三、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5. 深化法治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规划,积极申报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六批“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做好“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加强“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实现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不少于5名。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要求,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推动“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法治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社建办、各社区
6.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认真学习借鉴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经验,加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的培育。继续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经发办、各社区
四、深化主题法制宣传实践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党政办、各社区
8. 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防动员、反恐怖主义以及反间谍等国家安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反邪教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新业态普法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反传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等经济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及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经发办、服务办、管理办、安全办、社建办、工会、党群服务中心、妇联、残联、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社区
9.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纪工委、司法所、各社区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10.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加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贯彻,让双林更文明、街道更美丽。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经发办、司法所、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社区
11. 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要继续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丰富各地标志性建筑、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法治元素,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司法所、各社区
12.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创作和推广具有双林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打造“法有‘林’悉”法治文化品牌。提升普法原创短视频质量,各社区及时与司法所对接,适时报送普法宣传工作短视频。利用线上线下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进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司法所、党建办(网信)、党政办、各社区
13. 充分发挥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作用。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运用多种资源和平台,加强“文明美丽双林街”公众号普法专题专栏建设,加强普法宣传产品的供给遴选,广泛开展有内容、接地气、有温度、多维度的宣传报道,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各社区
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4. 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法治实践,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提升行动为总抓手,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两委”干部、网民等群体,分层分类分众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党政办、司法所、经发办、关工委、各社区
15. 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动态完善“共性”“个性”学法清单,做好学习考试培训工作。针对领导干部学习需求和职能特点,丰富学法内容和载体形式,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每年至少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一次。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党政办、司法所、各社区
16. 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结合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热点问题,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闲散青少年、刑释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新颁布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党政办、党建办(网信)、团工委、关工委、各社区
七、推动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17. 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作用,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执法队,各部门、各社区
18.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动在守法普法工作中的表率作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事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明理,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执法队、各社区
19. 提升工作实效。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通报表扬在“八五”普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各项要求,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党政办、司法所、各社区
20. 严格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强化日常考核,加大督办力度。狠抓作风转变,减轻基层负担,不层层加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单位:党建办(网信)、司法所、党政办、纪工委、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