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双桥河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双桥河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及各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度,双桥河镇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30余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罚款金额共计650元,无涉及行刑衔接案件。
处罚案件具体包括:
1.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4条,查处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行为1起,罚款50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3起,罚款共计150元。
3.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查处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行为1起,罚款200元。
4.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第58条,查处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行为1起,罚款50元。
5.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2条,查处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生活垃圾行为1起,罚款200元。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
二、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双桥河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活动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坚持做到重大决策按法定程序、行政职能按法定范畴、实施管理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度和执法效率。
(二)严格公正执法,打造法治政府
在执法过程中,审慎行使政府权力,以免罚清单、免责清单为载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忧,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信号”。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范围履行执法职责,行政执法时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自由裁量标准统一。
(三)开展执法培训,转变执法理念
制定年度培训学习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学习。本年度以行政柔性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学习,讲解推行柔性执法的重要意义,引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柔性执法的基本原则和内涵,逐步转变执法理念,通过行政教育、行政告诫等方式,将柔性执法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中。
(四)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服务意识
增强宣传力度,抓好社会普及,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使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普及面不断扩大。坚持以执法服务为前提,充分应用行政指导措施,以宣传教育为主,平等、尊重对待当事人,实现执法零距离。
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欠缺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不钻研业务,不学习新法规,缺少必要业务技能的情况,易导致在执法工作中法律法规条款掌握不精准的问题出现,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执法权责不清晰明确
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与乡镇难以厘清各自职责界限,执法重复与执法空白难以避免,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靠我镇执法力量难以有效开展,最终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执法工作开展受身份制约
正式在编执法人员有限,真正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持证人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局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广泛开展,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受到阻碍,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任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按照年度法制培训计划,对学习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等做出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不断适应行政执法新要求。
(二)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着力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与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目的,推进法制宣传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寓于解决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当中,提高执法工作的效果,取得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端正执法理念和强化服务意识
强化教育,引导摒弃“管”字当头的执法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观念;摒弃以罚代教的处罚思想,树立先教育后处罚的执法观念;摒弃监管就是查案的思想,树立适度监管不扰民的观念;摒弃随意执法倾向,树立依法履责观念。注重提升执法的综合效应,提倡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简单、机械执法。做到提示在先,教育在先,普法在先,告诫在先,处罚在后。
四、2024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在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要继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做到严格、严肃、认真、准确。对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必须严格遵照办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变通。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
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执法标准、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约束作用,在坚持严格依法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法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做到执法流程、办案程序公开公示,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有效缓解行政争议,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提升行政执法总体形象。
(三)改进提升执法方法和执法理念
完善执法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执法标准和细则,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着力提升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