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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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零处罚情况说明报告
来源:辛庄镇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06 00:00


辛庄政报〔2016〕2号             签发人:魏桂有 

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零处罚情况说明报告

区政府法制办:

   本单位有行政处罚职权294项,执法人员45人。2015年度,做出行政处罚案件为零,开展日常执法检查236件,现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要求,将本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赋予的职权,辛庄镇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权限可以分为卫生管理、房屋保障、环境保护、殡葬管理等二十大类共计是294项,涵盖了城市管理的诸多方面。经过我们的统计结合日常业务实践,经常需要履行的职权涵盖了所有得二十大类及绝大多数小项共计是280 项;较少履行的职权多发在树木保护、养犬管理、城市雕塑、禽畜管理等小项上共计是8项;从不履行的职权共计7项。

二、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取得的效果

    自辛庄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巡查共计900余次,巡查发现各类违法占地、建设5起,清理占路经营、马路餐桌、占路洗车等545起,治理露天烧烤218处,暂扣各类经营工具、物品107件。永红道占路经营、鑫旺里社区平凡道占路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治理,镇域环境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无法履行行政执法权的原因主要有: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在我镇执法区域内并不存在上述规定所载的古树名木,因而由于缺少执法对象而难以履行此类职权。

三、零处罚的原因

    截止目前辛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并未做出行政处罚事项。经过我们认真分析以后得出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根据日常执法实践违法事项大多轻微,违规事项多见为社区居民投诉的占路摆卖行为,其突出的特点为发生频率大、时间短、规模小、危害轻,并且按照“三步式”执法方式,进行说服教育和劝解就能有效的达到目的。其次,由于今年四月份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部分行政执法职权还需在今后的日常执法实践活动中加以运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方向

    在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方面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执法人员风险意识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工作责任轻法律责任,重目标任务轻执法过程,依法行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有的执法人员在更新观念、强化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自我学习意识不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够。2、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监督作用产生的实质性效果不明显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在推进行政执法方面抓好的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培训。注重法制宣传培训的多样性和日常性,增强法制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建立一支监督有力的综合执法队伍。二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核,强化对各项具体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推进网上监督,扩大监督范围,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项工作置于日常监督管理之中。

特此报告。

2016年1月6日


(此件建议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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