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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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8 17:19

津南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一)推进源头减量工作。已在咸水沽镇、小站镇、双林街等街镇部分小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点(物回点),引进易物享第三方平台机构开展小区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在小区内部设置了智能回收箱开展物回工作,双新街道实现了智能回收箱的全覆盖,通过积分兑换、物品兑换等方式激励群众将可回收物分出,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联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求党政机关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底前逐步要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二)加快投放收集站点提升改造。全面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定时定点分类投”模式,提高建成投入垃圾分类箱房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强化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提升工作部署安排,完成智能分类箱房建设137处,设置智能回收箱房9处,完成各类箱房建设总计146处,提升示范引领效应,智能箱房成为群众“新时尚”;打造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7处,实现部分农村区域厨余垃圾不出村就地减量无害化处理。

(三)打造经典引路示范模板。2023年打造双港镇、葛沽镇、双桥河镇、小站镇4个垃圾分类示范街镇,截至目前已完成4个街镇的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全区11个街镇已实现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全覆盖,依托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分类箱房和智能箱房,引入第三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企业,采用垃圾分类小程序、管理云平台等软件系统,配齐专兼职值桶员、分类督导员的管理人员,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桶前专人值守”制度,促使垃圾分类落实到位。依托民心工程“口袋公园”建设有利契机,将一处“口袋公园”主题定为津南区垃圾分类公园,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实现群众休闲游玩好出去和垃圾分类宣传好阵地的完美结合。推选天津市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三处,已经经过市级部门验收。

(四)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体系融合工作,推进垃圾分类暨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推广试点运行,依托智能回收箱开展周六大卖场活动,截止目前,开展6场大卖场活动,参与群众580余人,收集可回收物1.9吨。建设完成天津市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进行特许经营,招聘第三方机构对大件垃圾处置中心进行运营。目前,天津市大件垃圾处置中心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行处置了部分街镇小区产生的大件垃圾,正在准备购置RDF燃烧棒的制成设备,实现了大件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再生资源利用

(五)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各街镇改造一批厨余垃圾车,将各居民小区的厨余垃圾进行专项收运,并运往西青光大厨余处理部进行处理。目前全区已经改造完成30辆厨余垃圾车和5个具有厨余垃圾转运功能的垃圾转运站,将各居民小区的厨余垃圾进行专项收运;要求各街镇在各街镇集中的餐饮区,与碧海环保进行合作,由其负责餐厨垃圾专项收运;推动碧海环保与我区各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堂签订合同清运其产生的餐厨垃圾,运用现有的厨余垃圾车将全区产生的厨余垃圾运往小站碧海环保餐厨废弃物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

(六)提增监督考核效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津南区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以绩效考核结果督促各部门、各街镇压实行业属地主体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日检查、周汇总、月考核、月点评、月约谈工作机制,每月开展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按月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街镇,帮助各街镇精准分析,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七)加大严格执法力度。津南区落实联合执法、巡查检查和一线执法要求,做好提示提醒宣传工作,严格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法治精神,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进社区、进行业、进商铺,全面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混装混运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431人次,立案数9起,累计罚0.12万元。

(八)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津南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居委会、村两委班子面的作用,筑牢志愿者、社区党员点的性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提升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推动源头分类减量,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区11个街镇共计开展党建引领活动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志愿者累计参与2500余人。

(九)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津南区始终将宣传引导贯穿生活垃圾分类各方面,全区各街镇和区级融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动员,宣传各社区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依托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积极组织各街镇、各机关单位、教育系统开展“点亮行动”“知识竞赛”“快递行动”“商超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号召群众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在《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津彩分呈”讲师团作用,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主题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1个街镇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8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12万余份。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做到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积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意识。立足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向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宣传相关知识,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创新分类宣传方式,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的思想认识,强化源头分类导向,改变群众固有观念。

(二)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持续推进居住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在全区11各街镇每个街镇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点(物回点),引进第三方物回企业开展小区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分类积极性,扩大分类覆盖面,加强督导组织开展分类宣教活动,提高居民分类投放精确率。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选树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为主攻点、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作为垃圾分类示范点,以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为抓手,开展示范点案例宣传活动。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评比表彰一批区级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领单位和个人更加积极地参与垃圾分类过程中。建立物业激励机制,对本年度排名前十的物业管理小区采取补助资金奖励

(四)完善制度,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督促各部门、各街镇主动开展、主动作为,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街镇、部门、社区共同发力。

(五)健全机制,压紧压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发挥行政执法“压舱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点对物业公司、大型商超、沿街门脸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先教育劝阻、再书面警告、后执法处罚的方式,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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