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各镇、农业园区、开发区和长青办事处财政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源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度。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三)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
(十四)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六)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区财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党务、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机要、通讯、督办、信访、法制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财务经费、人事劳资、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牵头组织财政工作的宣传;负责纪检监察、统战等工作;组织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办公信息化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二)国库科。负责拟订本区国库集中收付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批复区级部门决算,汇编财政总决算;负责部门决算公开,推行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统计分析全区收支情况;负责财政预算资金核算;指导国库支付中心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其他工作。
(三)预算科。拟订本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负责区对镇的转移支付工作;研究制定年度预算的原则和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全区年度预算;负责汇编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单位年初部门预算,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分析报告本区预算总体执行情况,指导下级财政预算管理,负责市与区财政、区与镇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络,配合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协调预算编审中心的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四)行政事业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制、调整及决算相关工作;负责市专项资金、区专项资金的安排和落实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政策性调资的审核测算工作;负责行政、政法、市容、教育、科技、文化等单位的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年度内财政专户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配合主责科室做好各项改革相关配套工作,及时调整机构改革部门的预算和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市、区各级重点工作,做好调研及意见回复等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科。负责拟订支持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扶贫助困等领域的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负责其他工作。
(六)综合建设科。负责拟订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非税收入收缴及相关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服务监督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单位土地成本确认工作,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资金统筹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与有关部门拟订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七)会计企业科。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推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各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事务;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代理记账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监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生态环境、发改、商务等单位的专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管理科技、节能环保、商业流通等领域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与拨付;负责市财政局布置的国有企业月报和年度决算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区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支出管理;参与拟订我区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其他工作。
(九)采购监督科。负责拟订我区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制度;负责审批政府采购特殊事项;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及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与分析;负责指导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监督、绩效评价;负责拟订执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及绩效评价。负责法务管理;负责内部控制管理;负责内部审计管理。负责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9正6副。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另行核定。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487.7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7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87.7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48.4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87.75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487.7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76.4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124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事业人员经费、机关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102.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医疗健康支出科目支出6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76.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44.14万元,包括办公费13.70万元、印刷费6.90万元、咨询费7.5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40万元、电费17.00万元、邮电费32.25万元、取暖费9.79万元、物业管理费22.0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劳务费97.70万元、工会经费8.74万元、福利费27.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5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8.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1487.7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项目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