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等资金预算(含市级调剂资金)的通知
津南财农指〔2024〕5号
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等资金预算(含市级调剂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5号)。 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资金15万元,此款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