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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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津南区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0:15

区工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

一、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本机关有行政处罚权14项,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9件,本年度作出行政处罚案件数为零。

二、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做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维护和动态管理;按要求做好执法信息公示,我局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职权在津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做好与区诚信办的沟通,及时报告“双公示”情况;壮大执法人员队伍,根据我局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情况,为两名干部新申领执法证件,已顺利通过专业法和公共法考试,目前已进入制证阶段;配齐本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将办公室和创新发展科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按照要求将单位法治工作科室负责同志作为党政机关内部法律顾问并进行备案,组织自学与本单位执法内容相关的《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重要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对我局牵头负责的《津南区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津南区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津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要项目或政策出具专业法律意见15次。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深入咸水沽供电服务中心、小站供电服务中心和部分企业开展电力检查,就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等职权均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合理安排,控制检查数量频次,针对涉及企业的多项行政职权,做到合并检查,做好与市工信局执法检查的统筹,对华海清科、达鑫精密等企业进行了同步检查。改进方式,加强企业电力服务,对企业存在的电力合同即将到期等问题及时提醒。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要求保护好电力设施,依法做好供电、用电工作,提高企业遵守电力法律法规的意识。2021年度全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9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组织参加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新申领执法证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共7名参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会;参加市工信局组织的202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区政府、区人大组织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培训;同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单位组织的《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工作人员学法达到43学时。

三、零处罚情况

我区供电公司主要是城南供电公司及咸水沽供电中心、小站供电中心,我局积极加强与供电单位的工作沟通,宣传政策法规,三家单位均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学习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用电量较大的企业加强走访调研,以服务型执法为目的,以发现排除隐患为目的,普及电力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用电,也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存在问题

对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深入,行政执法专业性还不强普法方式比较单一,法律学习宣传不够深入。

五、下一步计划

一是强监管手段和执法力度学习研究专业法律知识,积极与市稽查总队对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覆盖面广和专业程度二是加强与法制部门和上级部门对接,完善执法制度和台账进一步推动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科学化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督促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认真钻研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条文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四是深入街镇企业进行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区营造安全用电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202216



                  (联系人:津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连莲;

                           联系电话:8891956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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