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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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津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12-22 10:47

    2019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2019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中(一)(五)(六)(八)(九)共五项内容,我局经认真梳理,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科技局机构组成与职能、部门年度报告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津南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南科技规〔2019〕1号)、《区科技局关于征集2019年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津科规〔2019〕3号)、《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及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9〕4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规〔2018〕2号。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不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健全工作机制,但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等。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执行,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审核签发、领导批示反馈制度;日常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按规定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报送各类信息文件;严格信息搜集采编工作流程,向市、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及时准确报送工作动态、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等信息,按时完成信息约稿。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二)加强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认真部署安排,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夯实基础。政务工作涵盖全年工作情况,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明确责任。我局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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