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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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2-02-06 11:15

津南区科学技术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津南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提高认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审核签发、领导批示反馈制度;日常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按规定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报送各类信息文件;严格信息搜集采编工作流程,向市、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及时准确报送工作动态、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等信息,按时完成信息约稿。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二)加强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认真部署安排,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夯实基础。

政务工作涵盖全年工作情况,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明确责任。

我局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科技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科技局机构组成与职能、部门年度报告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区科技局制定的科技政策、科技项目征集通知、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等,依申请公开事项等。

本年度,区科技局已主动公开《2020年津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关于对〈津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2021年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区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重点产业支持类项目的通知》、《津南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2020年津南区科学技术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0年津南区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公开》、《天津市津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公开》等多项政务公开内容。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力度还需加大;对公开的内容还要加强监督管理,注重时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全年工作目标,定期做好各项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如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公开,提高申请答复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开事项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开,完善日常登记备案、考核指标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整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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