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巩固近年来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依据《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23〕24号),现面向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开展2023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自查抽查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强化行业协会商会勤俭办会意识,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优化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促进我区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全年。
三、自查抽查重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收费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和核算,将收费转移到所举办企业或关联企业;
16.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分类监管。区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管辖范围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抽查检查等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主管和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与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助企纾困。全区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及其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深刻认识乱收费治理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持续强化乱收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分步推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自查重点,对照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月15日前如实填写上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同时待全市系统上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后(系统路径指引见附件3),于11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情况表》系统填报工作,并在线提交自查工作总结报告。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力所能及地减免涉企收费,积极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内的金融机构、自然垄断企业和平台型企业等具有优势地位的会员单位主动向其他市场主体合理让利,着力帮助会员企业争取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贷款延期、房屋租金减免、稳岗支持、金融支持等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
(三)加强监督。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部分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将依据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行政处罚,并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
2.津南区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3.系统路径
区民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区民政局社会治理科 杨燕;
联系电话:28546118
电子邮箱:jnqmzj03@tj.gov.cn
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吴锦梅;
联系电话:28396571
电子邮箱:jnqfgw14@tj.gov.cn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 宋柏春;
联系电话:28391249
电子邮箱:jnqschjgj06@tj.gov.cn)
(建议此件公开)
附件1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减轻企业负担
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手机: 微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 | |
1 | 协会名称 | |
2 | 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 | |
3 | 是否开展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是/否) | |
4 | 自查问题数 | |
5 | 纠正本单位会费问题数 | |
6 | 纠正经营服务性收费问题数 | |
7 | 纠正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数 | |
8 | 整改完成数 | |
9 | 退还违法违规收费金额(万元) | |
10 | 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数(万元) | |
11 | 通过减免、降低、取消、缓缴收费项目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 |
12 | 收费减免情况、降低收费举措情况及调整和规范收费收取标准、程序情况 | |
13 | 通过推动本行业企业为其他市场主体让利减轻企业负担额(万元) | |
14 | 通过为行业争取帮扶支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 |
15 | 享受降低收费标准企业数 | |
16 | 享受收费减免企业数 | |
17 | 规范收费惠及企业数 | |
18 | 是否对收费信息进行公示(是/否) | |
19 |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是/否) | |
20 | 是否存在会费标准过高(是/否) | |
21 | 是否存在协会和分支(代表)机构多头重复收费(是/否) | |
22 | 2020年至今是否调整过会费标准(是/否) | |
23 | 是否存在对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是/否) | |
24 | 是否存在只收会费不服务(是/否) | |
25 | 是否存在借评比达标表彰“卖牌子”收费(是/否) | |
26 | 是否存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外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是/否) | |
27 | 是否存在强制会员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是/否) | |
28 | 是否存在强制会员赞助、捐赠(是/否) | |
29 | 是否存在强制会员企业付费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是/否) | |
30 | 是否存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是/否) | |
31 | 是否存在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是/否) | |
32 | 是否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 | |
33 | 收费项目 | |
34 | 收费性质 | |
35 | 服务内容 | |
36 | 收费依据 | |
37 | 收费对象 | |
38 | 收费标准(元) | |
39 | 收费金额(万元) |
填表说明:
1.收费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名称,同一收费项目多次开展的可以合并填报,比如会费、**培训费、**考试费、**咨询费、**鉴定费等;
2.收费性质:包括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等;
3.服务内容:主要填写该收费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主要内容;
4.收费依据: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经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双方协商自主确定等;
5.减免金额: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或协会主动减免收费金额,比如对生产经营困难会员减免的会费金额等;
6.自查情况:对照此次《通知》和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自查是否属于违法违规收费;
7.整改情况:如属于违法违规收费,要填写具体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2
津南区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序号 |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
1 |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2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3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4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5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6 |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7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8 |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9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0 | 天津市津南区青年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1 | 天津市津南区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2 | 天津市津南区广告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3 | 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4 | 天津市津南区石油装备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5 | 天津市津南区建筑工程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6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商会 | 津南区工商业联合会 |
17 | 天津市津南区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
18 | 天津市津南区武术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19 | 天津市津南区乒乓球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 | 天津市津南区足球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1 | 天津市津南区柔道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2 | 天津市津南区羽毛球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3 | 天津市津南区象棋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4 | 天津市津南区篮球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5 | 天津市津南区跆拳道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6 | 天津市津南区空竹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7 | 天津市津南区信鸽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8 | 天津市津南区棒垒球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9 | 天津市津南区国际象棋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30 | 天津市津南区围棋运动协会 |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
附件3
系统路径指引
1.登录“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政务办事大厅—年检年报”进入管理系统(社会组织年检办事柜台http://111.164.113.15:8088/tjfrk/shzzgl/index.jspx)。
2.“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法人用户的用户名为统一信用代码,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如未修改密码,则使用初始登录密码“yUfaXGFk0”登录,注意区分英文大小写及数字)。
3.进入年报界面,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的在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