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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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09: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紧密结合民政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动态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基本信息。

2.重点业务领域公开情况。本年度按扶贫助残、公益事业、养老事业等分类及时发布民政公开信息40余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3.依托政务网平台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政务网主平台作用,主动公开的信息首先在津南政务网进行公开公示。依托津南政务网平台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本年度发布《津南区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及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等。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政务网平台目录下,规范公开涉及我局政府信息相关内容。同时按照政府办网站监测情况,及时完成问题整改。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定期查看网站公开申请,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公开流程,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维护信息安全,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内容审核,确保符合规定。积极参加政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积极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4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扶贫助残、公益事业、养老事业等公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有待增加;二是随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逐步增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限意识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拓宽信息来源,完善信息发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要求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每个栏目下都有信息更新,确保信息规范、准确、及时。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受理、函询、检索、答复、邮寄等一系列环节的要求和时限,实现流程清晰、责任到人。针对情节复杂事项或者重大疑难事项,由办公室、承办部门、法律顾问等进行集体讨论,加强协调联动和分析研判。不断强化工作人员办件规范和实体规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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