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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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04 09:00

津南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我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有关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33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大力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为推进津南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下达的培训任务,立足本区实情,开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方向高素质农民培育46人。

三、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训机构。按照市农业农村委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为2025年津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的宣传发动、培训实施、档案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遴选培育对象。培训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按照本区农业发展现状和农民需求,确定培训主题,并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模块化课程体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好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外出实践、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科学设置教学模块,提升实践实训比重,组织学员跨地区实践实训、现场教学

(四)优化培育资源。强化对培育机构、实践教学场所、师资、课程、教材等培育资源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建立相关遴选标准,并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并从中选用实践教学师资。

(五)严格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要制定学员管理办法,对学员严格管理。培训班指定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培训机构开班前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开班申请,区农业农村委批复同意后,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培训所有培训课程全部完成,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培训机构要以教学班为单位建立完整的学员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开班申请、培训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训信息等。培训档案至少保存5年。

(六)及时录入系统。训机构要及时将培训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建立科学化农业人才大数据。要认真审核把关,保证录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培训机构应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

四、培训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预算80000元,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的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天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做好本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健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评价工作,开展全链条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公开,面向社会及时发布工作方案及实施相关工作情况。加强学员跟踪服务,按需使用培育资金按班次做好跟踪服务

(二)强化质量建设。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要指导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培育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培育质量。同时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和培训机构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相关指标进行绩效自评,并报市农业农村委综合复评。

(三)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

(四)做好典型宣传。充分利用融媒体资源,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力度,全方位呈现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成效,对示范带动效果较好的典型予以表彰,提高农民参训的积极性,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7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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