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6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津南农(动防)罚〔2025〕1号 |
天津市津南区徐贺宠物用品店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
天津市津南区徐贺宠物用品店 |
92120112MA05QMUJX8 |
徐贺 |
天津市津南区徐贺宠物用品店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当事人按照指定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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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
法定期限内 |
2025/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