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政策、规划。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养老、工伤和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
(六)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服务会展中心建设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工作。
(八)负责高质量发展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工作。
(九)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5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8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3万元。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40586.73万元。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0586.7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4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归集资金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40554.25万元,占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48万元,占0.08%。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40586.7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4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归集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55.75万元,占2.35%;项目支出39630.98万元,占97.6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554.2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39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归集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5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554.2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39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归集资金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50.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3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54.2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39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归集资金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5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61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归集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归集资金专项资金增加,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0217.9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084.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98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养老人员养老待遇发放、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等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5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008.69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59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归集资金专项资金。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224万元,包括:“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1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61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7.7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行政人员缴费基数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7.75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40.1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7.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5.8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行政人员缴费基数增加,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55.8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5.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5.7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少及压减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795.31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0.44万元,主要包括:物业费、取暖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0.44万元,包括办公费6万元、水电费18.8万元、取暖费15.3万元、物业费97.1万元、工会经费5.7万元、福利费8.16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09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24.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39630.9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