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智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单红雨诉你(公司)要求支付计时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南劳人仲案字[2024]第2325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2月11日08时45分在第二仲裁庭(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9号二楼,联系电话:022-2839264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