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三观耳道养生服务馆:
本委受理的李云诉你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南劳人仲裁字【2025】第87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天津市津南区三观耳道养生服务馆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0月13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4765.67元、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13日拖欠工资15106元,共计39871.67元,并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