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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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云诉天津市津南区三观耳道养生服务馆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津南劳人仲案字[2025]第60号)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18:17

天津市津南区三观耳道养生服务馆:

本委受理的李云诉你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南劳人仲裁字【2025】87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天津市津南区三观耳道养生服务馆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0月13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4765.67元、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13日拖欠工资15106元,共计39871.67元,并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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