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云兴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猛诉你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南劳人仲裁字【2025】第358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9月9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11日工资633元,并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