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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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昱岍诉天津市亿永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关于计时工资等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津南劳人仲案字[2025]第930号)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11:30

天津市亿永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昱岍诉你公司要求计时工资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南劳人仲裁字【2025】842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确认双方2021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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