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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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7:00

2023年,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锚定“十项行动·津南行动”,深入实施“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五大工程”,优服务、强监管、提质量、守安全、固基础,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向好发展,积极助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津南,打造科创会展城和天津重要增长极。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局作出行政处罚1009件,罚没款金额共计473.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件。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4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万余元。我局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决定都经过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度,我局作出行政强制159件。我局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按规定制作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法律文书,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处置及时。

2023年度,我局作出行政许可18873件。其中办理企业设立6527件;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9058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052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62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51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95件;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18件;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0件。

此外办理企业变更8255件,注销2719件;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3381件,注销6746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变更1083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变更44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9件,延续29件,变更79件;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核发143件,注销28件,变更107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28件,延续26件,变更89件;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核发41件,变更37件;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28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863件;进行股权出质30件。

二、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 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网上申报率保持在99%以上,企业变更及注销登记网上申报率70%以上。全区市场主体(净)新增15547户,其中企业6418户、个体工商户9129户,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2499户。

2. 深化“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局领导包联企业28户,开展实地走访及电话询访204户次,收集并解决企业急难问题12个。牵头建立区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

3. 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落实企业降费政策措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组织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涉企收费自查回头看。对水电气暖等公用企业、转供电主体价格收费开展回头看检查,检查“四供”企业16户次、转供电主体106户次,查处转供电价格违法行为3起。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和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

4. 认真履行会展服务保障职责。作为国家会展中心核心区,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圆满完成“种业大会、钓具展、世界智能大会、旅博会、汽车展”等16次展会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20户次、特种设备260台次,接餐111611份,完成食品快检130批次,清理“游商展虫”15人次,清查“黑盒饭”7批次。

(二)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打造公平有序健康市场环境。

1. 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高效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2022年度我区企业、个体、农专年报率分别为97.39%、98.32%、99.21%,我区企业年报率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市系统排名第一。我局独立制作的年报防诈小视频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杰出表现类作品。积极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将2203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指导227户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集中清理长期未开展经营企业132户,受理撤销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的申请45份。常态化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2.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做好垄断线索收集上报。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指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37户。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防范传销宣传力度。

3. 扎实做好稳价保质工作。持续开展粮油肉蛋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做好粮食购销领域常态化价格监管。组织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宠物诊疗价格秩序、保健品行业价格、教育收费等24个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24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1160户次,发放提醒告诫函5657份,查办案件8件,罚没款2.75万余元。

4. 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执法。积极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张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案”,违法经营额累计1.37亿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件被选为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在市级平台进行发布。扎实做好“双打”、扫黑除恶、过度包装、道路超载超限、殡葬治理、打击非法集资、扫黄打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执法。

5.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开展“3·15”系列活动,推动1095家企业建立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新增ODR企业5家,指导永旺梦乐城典雅(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加强格式合同、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广告监管,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办复信访件293件,接收消费投诉举报14369件,办结135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03万元。

6. 落实创文和创卫复审工作。坚持“战区制、主官上”,成立局工作专班,健全完善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将日常业务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机融合。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单位共计5.4万余户次,顺利完成国家创文阶段性验收和市级评审组对我区开展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评价工作。

(三)推进强区战略实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1. 全面落实质量强区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成立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完善保障机制,组织召开“质量强区”建设推动会。二是制定《津南区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津南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指南》,提高服务效率,服务企业1263家,减免费用128.14万元,解决技术难题11个。三是推动84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组织辖区6家企业参加质量攻关活动,申报攻关项目18个。四是引导和帮助企业对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全区372家企业上报1936项标准,涵盖2270种产品。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鼓励区内企业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开展重点产品强制性认证有效性抽查和重点领域检验检测监督检查。五是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加强验光配镜、餐饮、重点民生等行业领域的计量监管,共检查各类单位218家次,检查相关计量器具2161台件。提高检定效率,共检定计量器具15073台件,减免检定校准费用146.4万元。高标准做好质量工作考核,我区在2022年度全市质量工作考核中首次获评A级。

2. 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是制发《津南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相关活动。二是协调各方资源,做实做强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津南分中心,分中心正式落地天开园津南园并对外开展服务,通过分中心快速通道提交专利申请136件,合格74件,授权50件。三是组织8家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推荐3家企业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四是积极参与推动小站稻国家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累计完成“小站稻”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备案45家。五是组织开展“蓝天”知识产权代理等专项行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24件,罚没款20.33万元,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3批次,撤回非正常申请812件。与沧州市市场监管局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与区商务局共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配合区政协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民主监督调研,联合区文旅局、河西区人民法院签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共建备忘录》,参与检察院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素能提升培训。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牢牢守住“四大安全”底线。

1.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我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870户,确立包保干部1317名,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录入率100%,“食安督”移动端录入率100%。二是以“守查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对辖区15729户市场主体进行2轮全覆盖检查,累计发现风险隐患10181个,完成处置率100%。三是招聘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23名,顺利完成市级评审组对我区开展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评价工作。四是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学校自营食堂475家次、学校承包食堂18家次、学校食堂承包企业1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五是开展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专项执法检查“百日行动”,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53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3810户次,发现问题57个,立案18件。六是扎实推进2023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市级示范店2家、区级示范店100家的工作任务。七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指导4867家餐饮单位和食堂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做法,鼓励210家餐饮服务企业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曝光案例5件,对12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八是推进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体系审查和飞行检查,开展飞行检查6家、体系审查5家,完成24家企业的证后审查,开展监督检查221家次,对122家次企业提出整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桶装水相关案件11件。九是强化抽检保证质量安全,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已完成检测3998批次,合格率98.97%。实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共抽检30批次,合格29批次。2023年查办食品案件813件,罚没款256.24万元。我区在全市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已经连续四年获评A级。

2.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主线,全面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应用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电子化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发挥区药安委的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区级部门协作。二是开展药械稳价保质、执业药师、药品网络销售、化妆品“一号多用”等11项专项检查,以“四个最严”为标准持续开展“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84人次,检查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592家次,立案56件,结案37件,罚没合计345.7万元。通过专项检查,有效缓解两品供应紧张问题,实现营业药店药师在岗率100%,实现网络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备案率与检查覆盖率双100%。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共抽检药品102批次、化妆品48批次、器械2批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做好风险预警。我区在2022年度全市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

3.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管,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组织集中培训和分批轮训,推动电梯监管职能下沉,充实基层监察力量,按计划开展日常巡查。聚焦重点时段,以商超、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电梯、旅游景点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32人次,检查相关单位266家次,检查设备630台套,发现安全隐患33项,已全部督促整改,立案查处12件,罚款71.71万元。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总局73号、74号令要求,压紧压实企业安全总监、安全员责任,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保持超期未检设备的动态清零。三是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系列宣传和电梯事故应急演练。

4.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获证企业监管,巡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食品相关产品等获证企业3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个。会同专业审查人员对7家获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14项。二是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成品汽柴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等11个专项整治,检查主体938家次,发现问题12个。三是发布我区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共抽检汽柴油、校服、电线电缆等产品54批次。四是制定《津南区推进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分级分层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5号、76号令“两个规定”,指导436家生产销售单位录入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平台,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五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部署,以燃气灶具、软管、调压阀、液化石油气瓶等产品为重点,对燃气器具生产经营主体、液化石油气充装等单位开展精细化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708人次,检查燃气灶具经营户116家,覆盖率100%。排查五金、土产店238户次,责令下架燃气灶具49台、软管127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制造单位34户次。配合街镇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检查726户次。

(五)聚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1. 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任务,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动态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研究制定《津南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其中,要求局属各单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疑难问题的分析研判,严格案件审核流程控制,制发《关于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

2.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区政务网、局门户网站等多平台对外公示,严格落实“亮证执法”、两人执法制度,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提升文明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在询问调查、现场检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退款、给予行政处罚等环节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回避、获得救济等权利。二是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各执法办案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共开展案卷评查2次,参加市市场委、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案卷评查3次,坚持把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与行政执法规范化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推送《法制工作交流与指导》电子期刊,突出实践导向,聚焦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加强总结提炼,形成规范工作指南,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各方面、各流程、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四是组织召开“典型差案”“示范优案”情况通报暨警示教育会,对“典型差案”“示范优案”逐案通报,并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以案为训,汲取教训,针对“典型差案”中反映的普遍性、共性问题,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全方位查找短板漏洞,树牢案件质量意识、办案责任意识。

3. 在执法中坚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行政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释放政府善意,优化营商环境,共免予实施行政处罚40件。对符合《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5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4.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特殊宣传期,以市场环境、民生热点、安全为中心,采取“监管+普法”的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市场监管执法全过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形式,实现普法立体化。践行“互联网+法治宣传”理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各类普法宣传信息,发布“随机查餐厅”红黑榜,使法治宣传工作延伸到网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面。

5.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始终把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全面系统地常态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一是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培训工作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考试系统采取线上方式,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学法不少于40学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风险仍严峻。市场监管工作监管领域宽、专业技术性强、安全风险责任大,监管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安全监管隐患防范难,亟待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部门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是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制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案卷评查反映出的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文书说理性不强、卷宗归档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日常培训和案卷抽查频次。

四、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举措

(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安全守底线上再发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市场监管所登记工作统一化、标准化、便利化,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下放承接工作。二是落实会展服务保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展会全过程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完善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和常态化。四是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紧扣职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药械安全、商标侵权、广告、价格、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标准化、化妆品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二)在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上再发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强化规范性文件和代区政府起草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二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依托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维护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工作。针对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办案执法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等能力。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以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督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在助推强区建设上再发力。

一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质量意识。开展“质量攻关”、“天津质量奖”培育、“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质量管理活动。二是继续做好标准化基础工作,引导企业做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及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开展机动车、食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检验检测市场。三是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引导推动一批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加强计量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四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格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工作,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区范围形成尊重自主创新、严打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创新、净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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