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概述:
津南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津南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内设十一个科室: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28391266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行政外事、外宣、财务管理、保密等工作。
(二)政治处
联系电话:28391085
主要职责:负责党建、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电话:28538088
主要职责:负责社矫对象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
(四)法律法规研究室
联系电话:88658557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重要文件审核、理论调研等工作。
(五)行政复议立案科
联系电话:88637772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审查行政复议立案材料等工作。
(六)行政复议审理科
联系电话:88639822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取证、组织会审、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28393531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八)法治宣传科
联系电话:28538476
主要职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等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电话:28392027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十)律师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科
联系电话:28515449
主要职责:拟订律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联系电话:88536319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