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扎实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的基础上,本年度再次提名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现将一年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注重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推进学习培训常态化,全体执法人员均完成2023年度执法培训系统线上学习和考试,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专业技能培训,共计10次40学时,参加市执法总队组织的“每周一训”培训活动共计14次,组织开展新技术新装备专题培训和技能竞赛比武,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参加总队组织的案卷评查交叉互查活动,组织开展11轮“典型案例大家谈”活动,互相分享、学习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我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域联动、各部门联动,依法有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等执法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472人次,检查企业2789家次,立案48起,移送公安入刑案件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份,处罚金额94.285万元。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
按照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统筹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地,持续推动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一是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事业单位33家次,立案1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检查12家次,检查中发现问题7个,均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毕。三是推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共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86件。
(四)积极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
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信访案件办理,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事件1368件,同比下降19.8%,且均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回复,执法人员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办复率100%,满意率95.7%,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
(五)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效能
充分利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危险废物管理平台等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进行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辅助现场执法,精准及时发现可疑线索,开展有效打击。全年通过非现场手段发现案件线索并形成处罚案件8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秉持“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正面清单”企业优先开展非现场监管,实现了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同步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生态环境环境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素养也需不断提升,对于新化学物质、碳排放等领域的环境执法薄弱环节要重点突破。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积极组织自学,一方面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实践业务能力学习,提高甄别处置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能力。
(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要进一步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普法,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向监管对象普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扩大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避免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正视薄弱环节,创新思维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改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更高的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树立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新形象。
(一)聚焦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群众的需求加强与群众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惠民利民实事。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服务、破解难题,着力解决老百姓反映激烈的信访问题,提高整体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聚焦精准施策,发挥执法优势
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对企业进行环保指导和帮助,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要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水平保护来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