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1:24



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规定要求,由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511日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津南政务网(http://www.tjj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津南区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22-28523189,电子邮箱:jnqsthjj01@tj.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5年我单位通过津南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公开信息涵盖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随机检查结果、津南区环境质量公报和津南区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等方面的文件及工作进展,关乎群众及企业的生态环境利益,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3



2


2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一年来工作的开展,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整合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分散在不同板块,查找起来不够便捷,尚未完全做到“一站式”获取。

二是与公众的互动深度不够:虽然设置了互动渠道,但对公众反馈意见的挖掘和分析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转化为工作改进的方向。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积极做出整改:

一是优化内容布局:对公开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完善目录索引,方便公众快速准确查找所需信息。

二是深化互动交流:建立定期分析公众反馈机制,从中提炼有价值的建议,切实将公众意见融入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第四条行政复议其他结果有:1.诉讼调解;2.诉讼期间申请人撤回诉讼申请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