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津南区水务局主要职责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11:10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的水源调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区管河湖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区管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务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镇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十六、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督预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落实国家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水利部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应急指挥机关指令。2.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4.必要时,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附件: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