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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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2-07 15: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水务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2021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结合本区水务工作中心任务,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水务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力度,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突出职能落实责任,继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持续做好组织推动、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健全公开制度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程序办事,着力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查漏补缺,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水务系统舆情应对方案,做到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每日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16条,涉及财政预算、领导信息、政府采购、市政水利、建议提案、其它政务公开信息等多个主题,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专项整改整治情况

(一)针对“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的整改整治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区水务局立即研究部署,由行政办公室牵头,对照《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本部门整改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局党委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津南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区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整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了整改整治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对账销号。三是强化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再次细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范围,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

(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的整改整治情况

一是把握公开尺度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准确适用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严格程序执行。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程序进行依申请答复工作经自查,2020年以来行政复议及政务公开申请情况,无行政诉讼数情况,无逾期行为

(三)针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整治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第三方评估报告》等文件要求,我局细化公文公开属性,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范围公开发布116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信息涉及财政预决算机构信息、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其它法定公开信息等多个主题,经自查,无逾期公开行为

(四)针对“行政决策公开主动性不够、透明度不高的问题”的整改整治情况

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在决策前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主动公布决策草案、草案说明,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五)针对“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的整改整治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便于政策执行单位、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把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二是推动创新实践。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予以展现,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便于公众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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