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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局第二批津南区购车消费券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01 11:15

第二批津南区购车消费券实施方案

为释放汽车消费需求,促进津南区汽车消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次活动细则。

一、适用范围及补贴标准

在津南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汽车4S店均可通过自愿报名形式,向津南区商务局报名后,列入参与津南区购车消费券活动“适用商家名单”。本政策适用以个人名义在“适用商家名单”内汽车4S店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购车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的补贴3000元/辆;购车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的补贴4000元/辆;购车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购车金额是指使用政府消费券补贴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

二、资金额度及活动时间

活动资金共计1000万元,面向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适用商家名单”内汽车4S店中订车并已交付定金,且于11月30日前交付尾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客户进行补贴。(领券时间规定在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8月1日至11月30日为“购车消费券”的使用时间。)

8月1日前在“适用商家名单”内汽车4S店订车,8月1日后付款的,不在本活动补贴范围。

8月1日前在“适用商家名单”内汽车4S店订车,8月1日后退订并继续在原活动名录店内购车的,不在本活动补贴范围。

如在领取截止日期即2020年8月31日前1000万元资金领取完毕,则达到1000万元的次日0时起购车消费券停止发放。

三、消费券领取及核销

(一)消费券领取方式

线上方式:客户打开微信搜索“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点击进入“购车活动”专属版块,了解活动详情及规则,进入领券界面。或打开微信搜索“网信津南”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点击进入“购车活动”专属版块。

线下方式:通过在活动名录店扫描活动宣传海报上的二维码直接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消费券领取页面内同时显示3张优惠券:3000元:5万元(含)-10万元可用;4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可用;5000元:20万元(含)以上可用。

(二)消费券领取规则

本消费券实行在“适用商家名单”内汽车4S店订车后领取。个人客户在店内完成订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手机号码,在订车后次日,订车人根据购车金额领取相应档位的“购车消费券”一张。

(三)核销消费券

订车人完成购车,生成购车发票,支付车款过程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购车消费券”使用津南建行收单POS进行核销,同时由订车人在《购车人使用消费券确认函》中签字确认。

(四)退单情况

如预定订单发生退单情况,未使用的购车消费券作废。如已支付车款的订单发生退单情况,仅退回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内“价税合计”金额扣除购车消费券面额。

四、客户服务

活动过程中客户如有疑问可与建行津南支行或活动名录内各4S店咨询。

(建行津南支行咨询联系电话:8891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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