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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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00:00

津商市场〔201923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

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满足百姓便捷、安全、多元的蔬菜消费需求,根据《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1号令)文件规定,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0年度支持全市范围内20191120191231期间新建或改造提升并开业运营的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已享受过政策支持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新建菜市场项目

对一般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达到《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津商务市场〔201319号)规定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其中,新建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仅支持移交接管后的建设投资。对已按照《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的通知》(津建房〔2014648号)文件规定移交接管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二)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

对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达到《天津市示范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津商务市场〔201230号)规定且改造提升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以上二项的投资改造范围包括:框架结构、内外檐、牌匾、柜台、地面、通风(空调)设施、供电和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保鲜设施、消防设施、清扫车设备、电子监控设备、电子信息屏、食品检测系统、办公场所、厕所、停车场。

三、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取得经营菜市场独立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菜市场内设有对口援助或扶贫农产品专柜;

(四)菜市场项目须具有消防安全证明。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向区商务部门申请资金扶持的请示;

(二)区商务部门向市商务局申请项目资金扶持的请示,注明菜市场是否符合菜市场点位规划,以及项目单位近三年来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核查途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

(三)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

(四)菜市场项目基本情况表;

(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菜市场建设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六)对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需提供相关移交手续材料;

(七)项目单位具备菜市场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菜市场项目消防安全证明。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2013日前报送区商务部门。

(二)项目初审。区商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会同区财政部门将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0113日前提交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在天津商务网公开项目受理情况。

(三)项目复核。市商务局对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四)专家评审及验收。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专家评审、验收。

(五)资金分配。市商务局根据资金预算、项目评审及验收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

(六)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拨付资金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六、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商务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菜市场项目基本情况表

2.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0191215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石学亮;

联系电话:58665667;传真:58665810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李鸿

联系电话:2339187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菜市场项目基本情况表

菜市场名称

坐落地点

房屋所有权单位

土地使用权单位

菜市场建筑面积(㎡)

项目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证明名称

消防安全证明出具单位

开业时间

摊位总数及

在营摊位数量

对口援助或扶贫农产品专柜数量

对口援助或扶贫农产品专柜经营产品种类

(项目单位盖章)

附件2                             

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填写)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手机

项目单位

法定代表人

手机

项目单位

郑重承诺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页;

2、申请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

4、申请人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5、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6、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一致;

7、申请人该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

8、申请人承诺无条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申请依据

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

分阶段

实施计划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项目主要内容

二、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单位填写)

项目投资明细

项目投资预算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1

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2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3

万元

4

万元

5

万元

6

万元

7

万元

8

万元

9

万元

10

万元

项目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项目审核情况(相关部门填写)

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承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区财政主管部门签章:

(公章)

市商务局业务处复核意见:

承办人签字:

处长签字: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0191216日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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