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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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统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报告
来源:津南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10:18


津南区统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报告

2021年,区统计局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项依法行政建设。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绩效考评办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本机关有行政处罚权28项。2021年度发生统计违法行为16件,给予责令改正。具体已完成履职任务9项,另外19项未履职的行政处罚权属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污染源普查和涉外管理事项以上事项当年未发生。

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6项。2021年度进行行政执法检查42具体已完成履职任务2项,另外4项未履职的行政检查权属于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涉外管理事项,以上事项当年未发生。

本机关有行政强制权1项。2021年度未作出行政强制。具体情况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被检查单位均积极配合,未发生在检查工作中需要强制“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的事件发生。

本机关有行政奖励权5项。2021年度未作出行政奖励事项。

本机关有其他行政职权1项。本机关有其他行政职权1项,2021年度作出“组织实施统计调查”1件。具体履职情况是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本机关2021年度无行政处罚案件。2021年度发生统计违法行为16件,均是违反了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均给予责令改正。

本机关没有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许可事项。

二、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

1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严格落实全区印发的 “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将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2021年度全区统计法治宣传重点,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2建立专业队伍,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建立稳定的统计法治宣传队伍,确定了一名普法联络员;二是高度重视法治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市统计局、区司法局报送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法治信息。

3组织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的系列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意见》《办法》《规定》,健全完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统计法入党校常态化。健全完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将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今年市统计局和区统计局领导再次对我区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统计法》、《选编》(《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诚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了相关知识测试。二是将法治学习培训贯穿统计工作始终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开展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普法学习,将统计法的学习纳入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学法经常化、普法制度化、执法严格化,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三是加大对《统计法》的宣传力度。采取专题培训或结合专业培训进行宣讲等多种方式,全区共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选编》(《意见》《办法》《规定》)、诚信宣讲10余次。纳入对被调查对象专业培训中。每年年定报培训会,对被调查对象进行专业培训前半小时普法宣讲已形成常态化。同时还将普法宣传纳入统计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四是推送学习警示案例”,定期出刊,以加强部门防惩自觉性。五是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周、月掀起我区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新高潮。

(二)狠抓源头数据,确保数据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好《天津市统计局“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企业服务办实事,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我区统计数据质量,形成全社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觉性,服务好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1、对“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大对源头数据的核查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对全区“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局职工和各专业镇级管理员全员参与,分组进行。为了核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了《津南区统计局核查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核查时间、对象、内容、结果处理、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同时规范统一了各专业核查表样。针对今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统计核查工作提示》,进一步细化了在核查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核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镇级单位及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开展执法检查。按照《2021年津南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要求,津南区统计局于5月中旬至7月底分成四个组对坐落在我区42家“四上”企业的重点指标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工业9家、建筑业6家,批零住餐业10家、服务业6家、房地产业2家、固投9家。检查发现,16家单位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违法单位数量占比38.09%。16家企业均给予责令改正并要求其将检查中发现的差错指标后续报送统计报表的佐证材料报送我局,落实整改跟踪。

3、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统计报表工作的正常运转,继续加大网报单位执法力度对未纳入企业一套表制度的不配合单位下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同时,还加大了统计调研力度,随时跟踪“四上”单位网报工作,发现问题深入企业进行点对点业务指导,并配合市局做好专业核查工作。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津南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并牵头按比例抽取13家单位,指派两名检查人员与各配合部门圆满完成本年联合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同时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开展统计制度和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认同度和配合度,市局督导组来我区也进行了督导。

5、完成国家统计督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落实全区及统计系统督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督察反馈的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整改,共梳理出29项整改措施,对照清单逐项落实完成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提出的四大项主要问题。

6、深化统计“筑基工程”,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培训。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局“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报表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扼住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我局于9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镇街专兼职统计员及统计报表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顺利开展,制定了《关于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的安排方案》,整合全区各专业“四上”企业,分专业分批次共进行19场培训,邀请市局9名专业骨干提供培训支持,与区局各专业人员共同担当培训讲师。培训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结合本年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中发现的易错指标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剖析。此次培训工作提高了镇级单位及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为今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了定良好基础。二是关注“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完成统计测试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局内各专业组织全区“四上”企业开展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两项指标的学习测试。三是建立台账。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一直以来我局都高度重视基层建立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并利用各类培训、执法检查、核查等时机协助企业建立好台账工作,今年按照市局要求,各专业及时下发台账并进行跟踪指导完善。

   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1、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将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常态化。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党政领导、统计工作者和统计调查对象等都能够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坚守统计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履行义务,共同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津南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2、诚信统计助力统计数据质量迈上新台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将统计诚信宣传工作纳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各项统计工作中,向被调查对象发放《诚信统计助力》和《统计法唠唠嗑》宣传小折页。按照市局制定的《天津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互查互践行岗位职责大练兵。核查工作也是一场局内的“岗位职责大练兵”活动,掀起了区、镇两级统计人员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进一步促进了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发展培养一批复合型统计人才,为夯实津南区统计数据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4、强化法治基础建设,为依法治统打下基础。办公室法规组和专业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源头专业统计网报工作的布置环节,为今后网报或执法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要做到制度发到每一个网报单位手中;二要继续推进网报单位的台账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5、随时跟踪专业网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局党组一直要求法治工作一定要渗透于统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对网报工作中出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关。

6推动落实强化统计监督。全面落实天津市各区统计局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津南区镇级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和《津南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从制度上进一步压实镇街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主体责任,形成全履盖、可追溯、责任明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 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要增强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不走过场,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

2企业配合度差是各项统计工作的难点。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印发了《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和《致全区统计工作人员的一封信》。同时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前题下,局领导深入难点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让企业清楚的了解责任和义务,若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争取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立统计台账是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的根本保障,但部分企业还未按照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下一步将提高被调查对象建立统计台账和推行电子台账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统计台账,使企业报表人员能够准确掌握统计台账填报要求,确保指导帮扶落实到每户单位,不留“死角”。

4、要稳定队伍,抓好培训,确保我区统计基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统计人员更替频繁,统计基础不扎实,影响报表数据。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大多缺少统计工作的交接,导致新接手工作人员不知原报表数据从何而来,对报表中指标上报口径掌握不准确。二是个别镇街管理员对统计工作指导不到位。机构改革后,镇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相对减少,且并非专职,自身统计业务知识有限,指导企业能力不足、不到位,同时也加大了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工作压力。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单位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统计监管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在每年按要求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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