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津南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2年,津南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天津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汇编》(《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聚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持续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
1、传达学习《监督意见》。按照市局要求,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监督意见》和市局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和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区统计局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的“监控器”作用,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努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我局以落实国家和市统计局文件精神以及区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为元为纲,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监督意见》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也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
2、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和《天津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津南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推动《监督意见》贯彻落实。
3、市统计宣讲小组来区宣讲统计知识。为配合市局做好统计知识宣讲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区政府沟通定于6月14日召开宣讲统计知识培训会,设主会场和分会场 ,主管统计工作的区领导、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镇街及部分“四上”企业负责人、区主管经济运行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领导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区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4、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定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五时间进行学习,为防止学习走过场,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并进行通报。
5、统计法入党校常态化。邀请市局领导对全区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统计法》、《汇编》(《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
6、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和履盖面。将普法宣传纳入统计工作各个环节之中,一是扎实推进《选编》学习。要求各单位加强对《选编》学习重要性认识,每年年底要将选编学习情况报我局。二是组织观看庭审活动。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参加现场庭审和每年至少1次的党组、中心组、全体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日、月,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四是开展网上学法用法。按照区司法局要求,组织好全体干部做好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
(二)有效提升数据质量
1、深化筑基工程。一是制定方案。2022年是“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专项行动的第二年,按照天津市统计局下发《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是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服务企业 夯实基础 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暨深化筑基工程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测试。按照市局要求,牵头组织专业配合做好区、镇统计人员共102人的测试学习。三是印发《津南区镇级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市级下发的综合评价办法建立镇级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办法。根据市局每季度反馈的专业数据质量得分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数据质量。落实国家督察问题反馈结果,查摆自身,补齐短板。今年向各镇级和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镇街、各部门防惩造假的责任。
2、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以筑基工程为契机,确定2022年核查方案,在去年基础上又组建19个核查小组,对14个单位7个专业共计1422家调查单位和14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目前已全部完成核查任务。
3、组织开展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必查”做好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库自查工作,共查出问题7个,3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中4个问题在年底完成。为确保专项纠治工作落实到位,抽取了3个单位(八里台镇、咸水沽镇和区商务局)进行实地调研,局领导带队实地查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查和抽查再次进行专项纠治“回头看”,印发通知,上报总结报告。为落实好“三个一批”,总结2017年以来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情况通报,下发到各个镇街、相关部门,并要求以适当方式传达到各个企业。
4、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市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津南区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按照计划要求抽取单位分组进行执法检查工作。今年我局共检查“四上”企业25家,分成3个小组,10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案卷上传和执法人员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联合其他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查工作,制定计划,抽取24家工业企业进行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检查工作。
5、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统计调查项目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统计督察问题反馈,每年区统计局对各单位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清理,今年共清理纠正2个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同时对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进行统计调查项目排查,今年共排查出1个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另外,批准了1家统计调查项目。
6、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区统计局与区审计局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的作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财务数据与统计数据严重不符的问题线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7、与纪委监委建立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按照市局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和要求,建立机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督促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全面落实。
8、建立津南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委组织部建立津南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区统计局纳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目的是围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是否存在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问题及相关处理情况。
(三)做好统计执法证管理和案卷评查工作
1、做好国家证管理工作。做好执法证重新申请工作,认真准备2022年新颁发统计执法证工作,组织局内7名同志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
2、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对2021年的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评分并及时上报市局。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狠抓源头数据,在人员少,各方面工作还要保持保量的完成的情况下,还自加压力,以市局“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制定工作方案,组建核查小组连续两年对全区14个单位7个专业共计1422家调查单位和14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数据核查。全面细致了解企业运营、统计报表人员配置、企业台账建立、重点指标填报等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书写核查报告向各镇街、长青办事处、开发区、农业园区进行反馈。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结合今年的年报工作抓紧落实整改,举一反三、责任到人,以核查发现错误指标、重点指标为抓手,多措并举,严格管控,做到关口前移。抓好数据上报期间的审核工作,对于数据异常波动、疑似不实的数据要追溯、核实到填报单位,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增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自觉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举措
(一)存在的问题
1.企业重视程度不高,对统计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通过走访、调研,一些企业还不知道有统计法,就别提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了,很多单位尤其基层企业认为统计就是给他增加负担。
2.基层统计人员更换太频。
3.疫情影响,影响培训效果。
4.个别镇街统计人员身兼数职,指导企业不到位。以前有统计办,现在也取消了,统计职能归属于其他部门里。但是统计职能不是专人干了,包括过去召的专职统计员也身兼其他别的工作。
(二)下一步举措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加强对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汇编》(《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狠抓“关键少数”统计法入党校常态化。加强对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和量大面广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有效宣传,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二是落实督察整改。针对今年市局对津南进行统计督察的反馈结果,做好我区、局落实督察整改等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筑基工程。2023年是全市筑基工作专项行动最后一年,津南区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局各项要求,扎实推进统计基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市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全面开展我区统计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
五是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精准对接,聚焦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促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到位,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023年1月5日
(联系人:津南区统计局办公室 宋艳;联系电话:2839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