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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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附表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18-08-02 00:00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负责拟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3、负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查处非法行为;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控制吸烟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4、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妇幼卫生、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重要科研项目,依法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指导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指导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和依法协调重大医患纠纷的处理工作,组织推动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天津市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区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

8、拟定本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康复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引进和推进中医适宜技术。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减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组织全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节育并发症鉴定工作。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评估;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负责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13、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参与国际交流与援外工作。

14、负责本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科室,下辖1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9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津南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天津市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津南卫生学校、天津市津南区卫生监督所、天津市津南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8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42853.8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462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32.2万元,占 46.6 %;事业收入37159.9   万元,占26%;其他收入1198.4万元,占 0.8 %

二、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42853.8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46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869.3万元,占30.7%;项目支出19919.8万元,占13.9%

三、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40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89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职业教育”23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0.2万元,其中:

“中专教育”236.5万元,主要用于:津南卫生学校人员及公用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研发”5.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其中:

“应用技术研究与研发”5.4万元,主要用于:咸水沽医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2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20.2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76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89.2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089.4万元 ,主要用于: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基本人员和公用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671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师签约服务、质控、卫生队伍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812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6.9万元,其中:

“综合医院”7519.6万元,主要用于:两家综合性医院的日常业务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608.6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的日常业务支出。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862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98.5万元,其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03.8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的日常业务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669.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的日常业务支出。

“妇幼保健机构”2078.6万元,主要用于:妇儿中心的日常业务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13.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23.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7.5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8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一体化、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等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万元,其中: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支出。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311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56万元,其中:

“计划生育机构”223.8万元,主要用于: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的日常业务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2887.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4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8.5万元,其中:

“食品安全事务”148.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项目的支出。

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97.7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959.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离休人员医疗经费及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93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86.1万元 ,与生年决算相比增加3022.3万元,其中: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86.1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资金缺口补助等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卫生村复审优秀奖励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048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536.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85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的发放。

“津贴补贴”70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奖金”15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1.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绩效工资”79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65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加班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4.3万元,其中:

“办公费”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

“印刷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用。

“咨询费”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理各项业务需支付的手续费。

“水费”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

“电费”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需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2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网络通讯费、信函包裹的邮寄费。

“取暖费”8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采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等。

“物业管理费”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维修(护)费”1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培训费”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等。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等。

“劳务费”8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等。

“委托业务费”0.4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2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5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日常公用支出,包含广告宣传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9.4万元,其中:

“离休费”6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39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等补贴。

“抚恤金”2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医疗费”2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购房补贴”2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

“采暖补贴”10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13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114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等。

“专用设备购置”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等。

五、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70.4万元,比2016年减少0.4万元,降低0.1 %。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运行,厉行节约。

六、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收入40000    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

七、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2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单位共有车辆6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1台(套)。

十、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由乡、镇、街级部门和单位公开,本单位无此项公开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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