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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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信息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1-08 10:40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职能: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健康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实施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负责拟订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天津市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区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查处非法行为。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控制吸烟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依法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指导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一)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

(十二)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六)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机构设置: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二)行政办公室(安全保卫后勤科)。(三)财务审计科。(四)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五)中医科(基层妇幼健康科、人口家庭发展科)。(六)疾控应急科。(七)综合监督科。(八)爱国卫生管理科。

联系电话:022-28540000

投诉举报电话:022-28540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传 真:022-28392576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歧路25号

邮 编:300350

微信公众平台:健康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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