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份第二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 | |||||||||||
2022年3月11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 案件名称 | 被执行(处罚)主体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程序类型 | 处罚决定书号、编号 | 处罚内容 | 立案日期 | 决定送达日期 | |
1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永泰复康诊所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案 | 天津市津南区永泰复康诊所 | 现场不能出示2022年3月7日的物表,空气消毒记录的行为 |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3号 | 警告 | 2022/3/7 | 2022/3/7 | |
2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盛康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 天津盛康医院 |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行为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医罚〔2022〕0002号 | 罚款2000元 | 2022/2/9 | 2022/3/7 | |
3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家舍洗浴休闲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具拖鞋进行清洗、消毒案 | 天津市津南区家舍洗浴休闲馆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具拖鞋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2〕0004号 | 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 2022/2/25 | 2022/3/8 | |
4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北岛旅馆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北岛旅馆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用品用具拖鞋进行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6号 | 警告 | 2022/3/7 | 2022/3/7 | |
5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厚德美容美发服务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厚德美容美发服务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用品用具剪刀进行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5号 | 警告 | 2022/3/7 | 2022/3/7 | |
6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钱诚美业美发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钱诚美业美发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用品用具剪刀进行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7号 | 警告 | 2022/3/7 | 2022/3/7 | |
7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康冉美容体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康冉美容体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用品用具毛巾进行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8号 | 警告 | 2022/3/7 | 2022/3/7 | |
8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南向阳门诊部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政处罚 | 天津津南向阳门诊部 | 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4号 | 警告 | 2022/3/7 | 2022/3/7 | |
9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鸿远美发造型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鸿远美发造型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29号 | 警告 | 2022/3/8 | 2022/3/8 | |
10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禾田美发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禾田美发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1号 | 警告 | 2022/3/8 | 2022/3/8 | |
11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王洪玉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案 | 王洪玉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医罚〔2022〕0007号 | 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没收脱毛仪一台并处罚款20000元 | 2022/3/1 | 2022/3/9 | |
12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南龙居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1.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2.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内科以外的皮肤科诊疗活动。3.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4.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皮肤科诊疗活动) | 天津津南龙居诊所 | 1.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2.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内科以外的皮肤科诊疗活动。3.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4.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皮肤科诊疗活动的行为。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医罚〔2022〕0001号 | 警告并处罚款11000元 | 2022/1/4 | 2022/3/8 | |
13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赫梦子瑄美发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赫梦子瑄美发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用品用具剪刀进行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0号 | 警告 | 2022/3/8 | 2022/3/8 | |
14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哥弟美发沙龙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哥弟美发沙龙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4号 | 警告 | 2022/3/9 | 2022/3/9 | |
15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玄尼美发店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天津市津南区玄尼美发店 |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5号 | 警告 | 2022/3/9 | 2022/3/9 | |
16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南区薪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政处罚 | 天津津南区薪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现场不能出示2022年3月9日的物表,空气消毒记录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3号 | 警告 | 2022/3/9 | 2022/3/9 | |
17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刘文丽中药饮片处方笺未按规定书写临床诊断、中医诊断案 | 刘文丽 | 中药饮片处方笺未按规定书写临床诊断、中医诊断的行为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2号 | 警告 | 2022/3/9 | 2022/3/9 | |
18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于婧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天津市津南区于婧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行为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简易程序 | 2022-0037号 | 警告 | 2022/3/11 | 2022/3/11 |